黄河新闻网晋中讯 为持续宣传检察机关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进展成效,讲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法律故事、检察故事,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获得感,7月18日,灵石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新时代检察故事汇——检察官讲述办案故事”活动。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吴利军、县委政法委主持日常工作的副书记张立平,人民监督员、县能源局副局长赵刚,听证员、山西杏梅律师事务所律师燕志敏受邀出席,院党组成员、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及全体干警参加。
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林作开场致辞,他指出,检察官讲述办案故事是展示教育整顿成果的重要载体,是贯彻最高检质量建设年工作部署的有力体现,更是激励干警能动履职的思想动员。此次故事汇活动是该院“依法能动履职,办好群众身边案件”的集中展示,更是一堂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公开课。希望通过此次活动,示范带动全院干警继续围绕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积极主动作为,创新工作机制,化解矛盾纠纷,持续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办实事,不断提升能动履职能力,强力打造灵石检察特色品牌。
身心力行诠释检察温度,用心用情讲述办案故事。接下来的讲故事环节,来自该院各业务部门的六名检察干警化身演说家,分别分享了各自精彩的办案故事。
依法能动履职彰显检察温情 ——王某某交通肇事相对不起诉案,由第一检察部主任曹敏敏讲述。检察机关既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捍卫者,也是人民美好生活的守护者,“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具有鲜明的时代内涵,不仅要做到案件事实认定清楚、在案证据确实充分、法律适用准确无误,而且还要积极回应时代需求,顾全社会大局,把握民众认知,化解矛盾风险,修复社会关系,促进社会治理,真正做到质量、效率、效果的有机统一。交通肇事罪是一种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处理该类犯罪要坚持打击犯罪与化解矛盾相结合,特别是做好被害人家属的赔偿谅解工作,真正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
赵刚在点评时指出,曹敏敏检察官从一件不起诉案件讲起,不仅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检察温度,更是始终把“敢担当”扛在肩上。“志不求易,事不避难”,在具体实践中真担当、敢担当、会担当,充分彰显检察作为。透过案件,能够看到检察官“为民办实事”的赤诚之心。
对困难妇女儿童开展多元综合帮扶——“我们除了感谢,更多的是感动”,由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主任高丽讲述。“困难妇女儿童司法救助,是一项民心工程,是检察机关为民办实事的重要抓手和切入点。”在今后的办案中,该院将继续通过合力开展多元综合帮扶,让司法救助从“独角戏”到“大合唱”,把司法救助落实在每一个检察环节,以求极致的工作态度把每个案件落细落实,不断加强对困难妇女儿童的救助工作力度,建立健全困难妇女儿童司法救助机制,有效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燕志敏在点评时指出,这是一个有司法温情的救助案例,救助对象是一些比较特殊的群体,本身在社会当中就处于弱势地位,如果这样的人群再成为刑事案件当中的受害人的话,无疑对他们的生活是雪上加霜。对这些困难妇女儿童开展司法救助,反映出县检察院在司法救助工作方面更加注重时效,对于困难妇女儿童来说,司法救助就是雪中送炭;司法救助工作建立了长效的协作机制和多元的帮扶办法,通过多种方式对救助对象进行帮助,大大扩展了县检察院司法救助的工作范围;县检察院建立回访机制,持续跟进各项工作,及时掌握救助情况,确保救助落到实处,充分体现了县检察院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原则和精神。
严惩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倾情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由第三检察部未检干警赵磊讲述。未成年人保护事关国家和民族的未来,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安全的社会环境,是司法机关的重要职责。该院将坚持案件办理和推动社会治理协调推进,充分落实未成年人特殊检察制度,充分认识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每一起涉未成年人案件中深挖深追,切实强化对未成年人的全面综合司法保护,不断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实现案件办理“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赵刚在点评时指出,这是一起关于未成年人的案件,让大家真切地感受到检察官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以人为本的检察温度,只有典型的案件和出彩的办理才能讲出精彩的内容。检察官不仅要讲好案更要办好案,该案件一方面通过司法程序严惩了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罪犯,另一方面更关注了未成年被害人的权益保护,给予了未成年被害人必要的物质帮助和心理帮助,关爱未成年人摆脱阴影走出困境,不仅给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了良好的环境,而且通过制发的检察建议充分彰显了检察官在具体办案中“真担当、会担当”的勇气和魄力,能够看到检察官为民办实事的赤诚之心。
督促拆除河道违章建筑,公益诉讼守住安全底线,由第三检察部干警吕娟讲述。检察机关深入落实省总河长令工作精神,与同级河长办建立线索共享、强化协作等机制,针对10余年难以拆除的河道违建,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治理效能,通过一体化办案、上下联动,促成多个行政机关联动履职,协同共治,筑牢汛期安全防线,保障河道行洪通畅,实现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双赢多赢共赢,将检察公益诉讼真正做成群众满意、政府支持的工作。该院将继续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持续打好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损害问题的攻坚战、持久战,切实履行公共利益代表职责,努力做到民有所呼、检有所应,为建设绿美灵石贡献检察力量。
燕志敏在点评时指出,这个案件是一个非常有特色的案件,有效解决了十几年的老难题;案件当中“河长和检察长”协作机制以及检察机关和行政机关的双向互动是这个案件取得成功的关键,该案的工作模式也为检察机关日后办理其他案件提供了有益借鉴;从该案中看到了县检察院的效率,从市检察院交办到县检察院立案,成立专案组到前往现场调查收集固定证据,走访多个相关部门以及违建的住户召开案件分析会、召开术前磋商会,会后参与整改工作,制定整改方案,定期查看整改工作,背后的付出是可想而知的。
行政检察监督-为知识产权保护亮剑,由第三检察部干警郭晶讲述。知识产权,是关于人类在社会实践中创造的智力劳动成果的专有权利。该院坚持平等保护理念,加强与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关沟通协调,进一步强化部门联动,通过开展同步监督、联合普法等方式,共同加强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和行政保护,不断探索知识产权行政检察监督的新模式,进一步提高监督的精准度与权威性,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共同推进案件高效办理,为创新驱动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推动县域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赵刚在点评时指出,通过讲述办案故事,既感受到了保护知识产权是干什么,更深切地感受到保护知识产权是为了什么,向大家传导了保护知识产权工作背后的理念,增强了群众法治意识,引领了保护知识产权方面的法治进步,既体现了灵敏的法治主角和前沿的保护知识产权这个司法理念,更为保护知识产权和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让大家切实感受到了保护知识产权这个小故事里面真正的大情怀,感受到了司法的公平正义和检察机关案件办理对社会治理起到的积极作用,诠释了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新理念和新担当。
灵石县人民检察院办理首例适用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案件,由院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主任刘玉红讲述。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是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办好群众身边小案的用心之举,关注每一个个体的命运,把法理讲清,把事理讲明,把情理讲透,努力使经历案件的每一个当事人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该院将继续深入探索完善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障金提存相关制度,规范适用范围、实质常态化推进,在实现诉讼资源节约、减少社会对抗的同时,有力推动诉源治理,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真正做到依法办案和化解矛盾并举,让司法更公正、更高效、更温情。
燕志敏在点评时指出,该类案件是县检察机关在办案中最常见的也是数量最多的一类型案件,案件当中民事部分的赔偿和刑事部分的谅解是无法回避的问题,在以往的很多案件中,由于受害人赔偿和谅解主张的数额过高而导致被告人自己考虑到有的可能是没有能力支付,有的也不愿意支付这么高的赔偿款,最终导致双方未能达成和解;适用轻微刑事案件赔偿金保证提成制度,为解决轻微轻伤害案件找到了一个相对的平衡点,县检察院在依法办案的同时也能够实质性化解矛盾;通过该案例,看到了县检察院积极能动履职的一面。
六个办案故事分别涵盖了“小案”办理、司法救助、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公益诉讼、行政检察知识产权保护及制度创新等方面工作,其中郭晶和吕娟讲述的两个案件在今年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干警讲述了承办案件背后的故事,再现了办案全过程,阐释了新时代检察工作新理念,从不同角度彰显了该院干警依法能动履职、真诚为民司法的工作理念,生动展示了该院检察人员的专业素养和精神风貌。
陈林在总结活动时指出,六位检察干警绘声绘色的演讲,集中反映了该院近年来办理的四大检察六个典型案例,两位评委点评得非常深刻到位。通过此次活动,让办案干警讲法律监督故事,更是真实可感,讲好新时代检察故事,让良法善治浸润人心,传播了灵石检察好声音,提升了灵石检察公众知晓度和社会影响力,充分展示了新时代灵石检察办案工作成效和检察人的风采。今后,灵石县人民检察院要以更高的站位、更宽的视野、更严的标准,以止于至善的精神,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案件,切实发挥检察融媒体作用,突出政治引领力,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用实干笃行兢兢业业的实绩讲述新时代检察故事,打造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和法治内涵的检察叙事体,把检察信息从法律圈、检察圈传递到群众的生活圈、朋友圈,为推进灵石检察工作现代化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