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遥县人民检察院收到了一起行政检察监督案件当事人李某送来的一面写有“为救弱势苦奔波,秉公执法解民忧”的锦旗和一封感谢信。“困扰我几年的离婚问题在你们的帮助下总算解决了,真的非常感谢你们……”李某称。
案情回顾
事情得从2015年说起。2015年6月,平遥人李某经人介绍与一名云南西盟佤族自治县女子“娜某”在县民政局登记结婚。本以为生活会这样按部就班地过下去,但是2019年2月,“娜某”突然离家出走,并将家里的积蓄全部拿走,杳无音讯。
2022年3月,李某向县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以无管辖权为由不予受理。2022年9月,李某又去云南,向西盟佤族自治县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被当地法院及派出所告知,“娜某”身份信息为冒用他人信息,可能存在冒名进行婚姻登记的情形。后李某向县民政局提出撤销婚姻登记申请,民政局认为根据法律规定,其已无权主动撤销婚姻。
2023年4月,李某向介休市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该婚姻登记。法院审查后认为已逾六个月起诉期限,不符合立案条件,依法裁定不予立案。
2023年5月,李某向平遥县检察院申请监督,请求监督民政局撤销被冒名的婚姻登记。
检察履职
平遥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受理该案后,立即组成办案组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办案组先后前往档案局调取婚姻登记档案,前往民政局查看婚姻登记系统,了解婚姻登记的基本流程及办理程序,并对当事人婚姻登记办案人员分别进行了询问,初步查实“娜某”冒用他人身份骗取结婚登记的事实。同时,通过多方了解,得知娜某现在河南洛阳打工,办案组立即赴河南洛阳开展调查,了解到该段婚姻同时困扰着娜某,造成其无法正常结婚,儿女无法正常上户、上学等问题。
为进一步厘清案件事实,给当事人搭建沟通平台,办案组决定对该案进行公开听证。2023年7月19日,邀请人大代表、律师、人民调解员等参与公开听证,同时还邀请了民政局负责婚姻登记的人员参与。听证会上各方一致认为,该婚姻登记涉及当事人切身利益,应当撤销。
听证会后,平遥县检察院向县民政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对李某的婚姻登记程序进行审核,并及时作出撤销婚姻登记的处理。县民政局采纳了平遥县检察院的检察建议,作出了撤销案涉婚姻登记的决定。
“这个婚终于离了,一切可以重新开始了!”拿到撤销婚姻登记决定书的李某如释重负,压在心里的石头终于搬走了。
一面锦旗,记录着一个故事,凝聚着一片真情,对每一位平检人来说,锦旗是荣誉,是群众的肯定和信任,更是沉甸甸的责任。在今后的工作中,平遥县检察院将继续秉持“人民检察为人民”的理念,公平公正公开办好每一起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白智铷 张萌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