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上午10时,晋中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晋中市招商引资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邀请市招商引资服务中心副主任陈晓辉,就我市招商引资最新政策进行新闻发布并回答记者提问。晋中市委宣传部副部长范贺平主持新闻发布会。
晋中市委宣传部副部长范贺平:招商引资是经济发展的源头活水。今年以来,我市全速全力营造重商兴商、亲商爱商、护商安商、利商富商的浓厚氛围,相继出台了《晋中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试行)》和《晋中市市场化委托招商资金奖励办法(试行)》。为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情况,下面请市招商引资服务中心副主任陈晓辉为大家就两项最新招商引资政策进行解读并回答大家的提问。
市招商引资服务中心副主任陈晓辉:
各位新闻媒体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首先在此要十分感谢市委宣传部为我们提供了这次宣传我市招商引资政策的大好机会。媒体朋友们,今年以来我市积极运用省委蓝书记“招商十二式”创新改革招商引资工作,围绕市委书记常书铭提出的“观念之变、动能之变、质效之变”三项改革要务,努力打造全省招商引资政策洼地,开拓了政策招商的新局面。5月8日出台了《晋中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试行)》,8月16日出台了《晋中市市场化委托招商资金奖励办法(试行)》,现在我就上述两项最新的招商引资政策为大家做逐一解读。
一、《晋中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试行)》解读
(一)政策修订背景
2017年6月,市政府以综改示范区晋中开发区为先行先试切入点,出台了《晋中市改革和创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试行)》,该政策明确的适用范围是综改示范区晋中开发区,其他各县(区、市)参照执行,政策从土地、税费、科研资金、上市补助、高管奖励等多个角度给予投资企业优惠扶持,实施以来在近年来的招商工作中起到了极大的激励促进作用。
然而,随着后疫情时代产业架构和产业转移的深刻变化,特别是面对今年以来国内外经济下行压力激增,各地拼经济、拼项目的热潮此起彼伏的现状,2017年的优惠政策与经济发展的适配度,与客商需求的匹配度已明显滞后,因此我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修订工作势在必行。我们参考了全省其他地市,以及浙江、安徽、广西等地相关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收集了晋中开发区实施相关政策遇到的突出问题和现实矛盾,以问题为导向,以提高实操性、提升吸引力为目标,对优惠政策进行了大幅度修订完善、更新提升,形成了《晋中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试行)》。经2023年4月28日晋中市人民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晋中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试行)》最终于2023年5月8日以市政府办名义正式印发实施。
(二)修订主要内容
一是扩大惠及范围。政策适用范围由原来的只针对晋中开发区,扩大到全市范围;政策优惠扶持项目由原来的招商引资项目,扩大到投资新建项目和新立项扩建项目。
二是降低享受门槛。财税政策方面,由原来的5亿元降低为1亿元(不含项目土地价款),按其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贡献情况给予扶持,前两年给予100%扶持,后三年按50%扶持。
三是优化土地条款。在土地政策方面做了较大的修订,一方面,删减了部分条款:商住房地产项目不再列入优惠政策奖励范围;删除了土地出让金优惠方面的条款;另一方面,参考贵州、浙江、湖南等地的政策,新增了部分内容:在土地供给方面,加大对工业主导产业用地指标的统筹调配,优先安排工业用地指标,并且每年配置不得少于30%,重点向各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倾斜;鼓励企业提高土地利用率,增加容积率不再增收地价款;鼓励企业工业用地混合使用,行政办公等配套设施(不超总面积的15%)可按照工业用途管理,不再增收土地出让金。
四是新增扶持内容。大量查阅比对了省内外等地的招商扶持政策,结合近年来各类投资客商提出的诉求,新增了部分奖励扶持内容:新增了总部经济的扶持,企业运营费支持;新增了办公空间入驻购买或租赁补贴,工业项目厂房的租赁、购置、装修、设备购买方面的扶持;新增了对投资在1亿元以上的固投项目的资金扶持。
五是增设鼓励条款。在新政策中明确提出鼓励各县政府、各省级以上开发区,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与专业社会组织机构开展委托招商合作,加大产业投资项目的招引。
六是更新原有政策。对原有政策中的外资项目奖励、科技研发奖励、高管人才补贴、上市公司补贴、政府基金引导、金融机构扶持等方面,分别根据国家、省、市级各级、各部门的最新政策导向进行了调整修订和更新完善。
二、《晋中市市场化委托招商资金奖励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一)办法修订背景
2020年3月,我市在全省较早出台了《晋中市市场化委托招商奖励办法(试行)》,该办法主要适用于对招商引资项目中介人的奖励,旨在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晋中招商引资的积极性,但由于政策门槛偏高、兑现周期较长、发动宣传有限等因素,实施后未到达理想的激励效果。
为在产业变革中抢得先机,市委书记常书铭提出以招商政策为切入点激发全市招商工作活力,亲自安排部署政策修订工作;市政府刘星市长先后多次专题听取了奖励办法修订工作进展情况。在该办法修订过程中,我们对标学习参考了省内外多地市委托招商奖励政策的亮点,最终形成了《晋中市市场化委托招商资金奖励办法(试行)》定稿,经2023年8月4日晋中市人民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2023年8月16日印发实施。
(二)修订主要内容
一是降低奖励起点。参考省内各地市招商项目中介奖励标准,本次修订将我市通过引资人引入项目的固投下限由3亿元降低到3000万元,并按固投额度等级给予资金奖励,分别为:引进项目固投3000万元(含)—1亿元的,给予5‰奖励,奖金15-50万元;引进项目固投1亿(含)—5亿元的,给予6‰奖励,奖金60-300万元;引进项目固投5亿元(含)以上的,给予7‰奖励,奖金350万元以上。
二是取消奖励上限。本次修订取消了通过引资人引入的单个项目奖励1000万元的上限,奖励金额上不封顶。
三是优化奖励程序。按照程序最简原则,将原先所引项目竣工投产经营后方可兑现优化为:市招商引资服务中心代表市政府统一与项目引资人签订委托招商合同,项目落地开工达入统标准,且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50%,即可先行向引资人兑现40%的奖励资金;项目投产达效后一次性兑现奖励总额(以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计算)的剩余部分。
四是明确出资主体。对引资人奖励资金由原先的市县财政8:2共同负担的条款更新为:市、县(区、市)两级人民政府、晋中开发区积极统筹本级财力,共同保障市场化委托招商引资奖励政策兑现。榆次区、晋中开发区引资人奖励资金按照市、区两级3:7比例承担;其他县(区)引资人奖励资金按照市、县(区)两级2:8比例承担;介休市引资人奖励资金由介休市全额承担。
(三)优化兑现程序。
本次修订精简了奖励政策兑现程序,将委托招商兑现程序简化为项目报备、项目审核、综合复审、奖励兑现四个步骤,具体流程如下:
一是项目报备。引资人引进的项目选址确定后,在项目注册地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登记并领取《晋中市招商引资项目引资人奖励申请表》。
二是项目审核。项目落地开工且达到入统标准后,引资人在项目注册地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申请材料包括《晋中市招商引资项目引资人奖励申请表》、委托招商协议、项目简介、立项(备案)批文、投资方和项目证明材料等,项目注册地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审核,核实无误后提交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复核。
三是综合复审。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末召开复审会议,对拟奖励项目的引资人名单、项目投资进度、奖励金额等进行复审,确定奖励名单和奖励金额并形成会议纪要。奖励名单须在市级主要媒体和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若无异议,则复审通过,若有异议,则由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再次复审,此次复审为最终审定。
四是奖励兑现。公示期结束后,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发文通知市财政部门和项目注册地县(区、市)政府、晋中开发区管委会。市财政部门和项目注册地县(区、市)政府、晋中开发区管委会在收到通知7个工作日内将奖励资金拨付至项目注册地招商部门,注册地招商部门在收到奖励资金后7个工作日内向引资人兑付奖金。
(四)组织集中签约活动
8月21日,我市组织了晋中市市场化委托招商洽谈会,有效推动新出台的《晋中市市场化委托招商资金奖励办法(试行)》落地,鼓励广大商协会以凝聚服务会员,抱团发展为初衷,持续发挥平台桥梁纽带作用特别是以商招商、商会招商的优势,充分利用行业的资源优势牵线搭桥,引荐相关项目、技术和人才来晋中考察洽谈、投资兴业,相互成就,互利共赢。
我市还分别和山西省四川商会、山西省宁波商会等10余名代表签署了市场化委托招商协议,通过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充分发挥市场导向作用,在项目招引、资本招商、资源匹配、信息共享等方面开展多元化合作,共同打造第三方招商生力军,激发各界商企参与晋中招商的热情,打造全市“大招商”格局。
媒体朋友们,我市在招商政策体系建设方面已经开辟了新里程,招商政策的落实还需要广大新闻媒体的朋友们发挥宣传优势,让更多客商、企业知晓我们优商惠企的务实举措,为我们领项目、引投资,让更多朋友们了解晋中招商引资、招才引智的诚诚心、诚意!我们愿携手各位媒体朋友们,为晋中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晋中市委宣传部副部长范贺平:感谢陈晓辉副主任的介绍。下面进入记者提问环节,请提问的记者举手示意,并在提问前通报所在单位媒体名称。请开始。
山西广播电视台记者提问:请问《晋中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试行)》在扶持新兴产业发展壮大方面有哪些动作?
市招商引资服务中心副主任陈晓辉:一是重点鼓励新兴产业。今年新出台的优惠政策明确规定,按照《山西省招商引资重点产业指导目录》和《晋中市“十四五”新兴产业规划》精神,我市重点改造提升功能食品、有机旱作等农业产业;重点培育壮大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制造、特钢材料、光伏电池及组件、现代医药、碳基循环、现代食品、绿色节能建材等重点产业链;着力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通过一二三产项目投资增量扩容,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二是灵活用地降低成本。今年新出台的优惠政策明确规定,新兴产业项目可依据企业意愿实行弹性出让年限制度。加大对工业主导产业用地指标的统筹调配,优先安排工业用地指标,并且每年配置不得少于30%,重点向各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倾斜。此外,新兴产业用地可实施租让结合的出让方式。对符合自然资源部规定的行业目录的工业项目,可采取先出租后出让、租让结合的办法,降低企业土地取得成本。
三是多措并举综合扶持。对投资在1亿元以上(含1亿元,不含土地价款)的项目,自企业投产运营年度起,前两年按其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贡献的100%予以扶持,后三年按50%予以扶持。同时,鼓励企业加大固定资产投资力度。对固定资产投资在1亿元以上(含1亿元,不含土地价款)的项目可给予资金扶持。此外,对于引进的投资强度高、产出效益高、科技含量高、产业关联度高的“四高”项目,可根据项目综合评估情况,采取“一事一议、一企一策”方式进行专项研究,给予重点扶持。
中国青年网记者提问:请问《晋中市市场化委托招商资金奖励办法(试行)》引进招商项目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市招商引资服务中心副主任陈晓辉:根据《晋中市市场化委托招商资金奖励办法(试行)》政策规定,引资人引进的项目必须同时满足的条件包括以下几点:一是引进项目符合国家、省、市产业发展政策和环保要求;二是项目引进资金系引入山西省外非财政性直接投资资金;三是引进项目要求: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符合统计部门入统标准)达到3000万元以上(含3000万元),且不低于所属开发区投资强度目标考核值(考核值以年度指标为准);对于引进的外资项目(按商务部门口径及标准界定),固定资产投资额按项目签订时人民币兑外币的实时汇率计算;四是对于引进的科技含量高、产业带动强、发展潜力大的科创类项目,采用“一事一议”的办法,报请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批准后进行奖励。
晋中市委宣传部副部长范贺平:感谢陈晓辉副主任的解答。各位记者,市委五届六次全会确立了“在加快转型发展中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战略目标,市委、市政府频频“走出去”“请进来”,以高质量招商引资为高质量发展蓄势赋能。希望大家会后在做好本场发布相关政策解读报道的基础上,创优舆论环境,更好展示晋中招商引资的务实举措和成果成效,为晋中转型发展干在实处走在前列贡献更多新闻力量。
各位记者,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就进行到这里,后续如果大家想进一步采访,请与市政府新闻办工作人员联系。散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