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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谷区人民检察院:开展司法救助 传递检察温暖
2023-10-26 08:35:00    来源:黄河新闻网晋中频道

今年以来,太谷区人民检察院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拓宽救助渠道,加强联动协作,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持续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司法救助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截至目前,共救助18人,发放救助金28万余元。

加大走访力度,由坐等群众上门求助向积极主动服务群众转变。发现因案受困群众后,该院及时建立台账,逐一上门走访,解释司法救助规定,努力实现检察环节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应救助尽救助。同时,深入被救助人家庭、所在村集体(社区),了解被救助人具体情况,综合全案提出救助金额,严把案件质量关。在走访生活困难的电信诈骗被害人程某某时,发现程某某被骗光家中积蓄10余万元,家中尚有两个年幼的女儿和年迈、残疾的亲属,家庭仅靠丈夫微薄的打工收入维持,生活陷入困境。程某某担心亲友邻居得知自己被骗后对自己产生负面影响,对申请国家司法救助产生犹豫心理。经过办案人员耐心宣讲救助政策和办案流程,程某某打消了顾虑,提出救助申请,最终得到救助,缓解了燃眉之急。

加强内部联动,把国家司法救助贯穿到检察办案每个环节。该院控告申诉部门和办案部门共同研讨司法救助规定,准确把握救助条件,重点关注办案中发现的生活困难被害人情况,在承办人根据相关规定及时移送线索后,由控申部门录入台账,随时跟进案件办理情况,提高国家司法救助的及时性。今年9月,太谷区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件,受伤较重的被害人被送往重症监护室救治,急需医疗费用。控告申诉部门及时向案件承办人了解受害人情况,作出对受害人4人救助12万元的决定,让受害人得到及时救治。

积极主动作为,切实考虑被救助人情况。该院在国家司法救助全过程实现干警多跑腿、群众少跑路。在今年8月办理对荣某某等3人司法救助的一批案件过程中,办案人员根据《人民检察院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规定,主动联系进行宣传引导,在发现上述申请人人均年龄较大、居住地偏远、因疾病等原因行动不便等情况后,在调查走访、提出申请、材料收集、救助金发放等全过程中,通过清单式讲解、上门式服务,对司法救助全程指导,主动释明办案程序,减少群众奔波劳累,有效缩短办案时间,提高办案效率。

明确救助重点,扎实做好妇女儿童救助工作。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下发的《关于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通知》,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乡村振兴局下发的《关于开展“司法救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专项活动通知》的要求,该院在办案环节重点排查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妇女、农村困难当事人,协调妇女联合会、乡村振兴局等单位内部联系沟通,共救助困难妇女、儿童13人,发放救助金23万余元。

下一步,太谷区人民检察院将在提高救助数量的基础上,继续突出救助重点、落实跟踪回访、推进多元救助,使国家司法救助工作进一步落到实处。 (杨帆)


[编辑:李炳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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