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翰墨颂清风、廉韵伴我行” 主题活动现场 张斌鹏 摄
近年来,平遥县人民检察院始终把加强廉洁文化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全面推进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积极打造廉洁文化“四个融入”新模式,持续深化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廉洁文化氛围,不断擦亮检察队伍廉政底色,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注入不竭“廉动力”。
以“学”夯思想根基 将廉洁文化传承融入政治建设中
该院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深化第一议题学习、理论中心组学习、党支部学习制度,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深化理论武装,探索建立“党组领学、支部跟学、以读促学、每周三学”的“四学”模式,引导党员干部在“听、学、悟、研”中不断坚定理想信念,铸牢清廉之魂;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大会,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压实责任,迅速统一思想,营造“学廉、思廉、践廉、传廉”的浓厚氛围;抓实廉政教育,把廉政警示教育作为党员干部的“必修课”,通过讲廉政党课、观影观展、以案促改、同新入职人员廉政谈话等,警醒教育全体干警树牢廉洁履职意识,增强拒腐防变“免疫力”。
以“宣”厚清廉氛围 将廉洁文化元素融入阵地建设中
该院坚持把清廉文化建设与检察工作、机关文化建设相结合,把清廉文化建设贯穿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大力营造“清风满院”的清廉文化氛围。倾力打造融思想性、艺术性、教育性于一体的廉政文化阵地,因地制宜建设廉政主题公园、廉政文化长廊、清廉展室等,二楼大厅装置浮雕文化墙,电子屏滚动播放清廉警句格言、清廉宣传片,在走廊、过道、办公区、会议室,廉标、廉语、廉言等清廉元素随处可见,充分发挥“倡廉于有形、润物于无声”的廉政文化作用,让干警们在潜移默化中感受清廉文化的熏陶和浸润,营造“沉浸式”检察廉洁文化氛围。同时,利用“两微一端”等平台,开设廉政宣传专栏,拓展廉洁文化辐射面。
以“育”促清风正气 将廉洁文化氛围融入文化建设中
该院坚持把培育廉政文化作为检察文化建设核心内涵,以文化人、以文养廉,推动检察文化与清廉文化建设深度融合。深入开展家风建设,通过举办道德讲堂、廉政家访、寄廉政家书、写清廉寄语等活动推进家庭助廉,以清正家风涵养清廉作风;举办“讲清廉故事,做清正干警”“翰墨颂清风、廉韵伴我行”系列主题活动,让清廉之风在潜移默化中印刻于心;强化红色精神传承,组织干警前往红色教育基地,开展红色根脉延续沉浸式教学,让革命精神、红色故事为清廉建设赋能增效;在春节、中秋、国庆等重大节日之际,通过会议、廉政谈话等向全体干警发出廉洁文明过节倡议,倡导大家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作风,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底线来严守,坚持自律自警自醒自重,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时刻保持对“腐蚀”“围猎”的警觉和廉洁从检的定力。
以“严”筑拒腐防线 将廉洁文化理念融入制度建设中
该院坚持制度约束权力,严防严控办案廉政风险,把廉洁文化建设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建立健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防线。落实党组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全面从严治党专题研究会商制度,检察人员违纪违法分析报告制度,定期研判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情况,每月向纪检监察组通报信访举报办理情况;健全廉政谈话制度、新入职人员岗前谈话制度等,贯彻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严格执行检察干警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禁业清单”,规范检察干警离职从业行为,规范检察官与律师、当事人等接触交往行为,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院领导带头填报违反“三个规定”问题,确保司法权规范有序运行;完善检察人员考评机制,将政治品质、廉洁自律等情况纳入检察人员考核重点内容;严格执行司法办案权力清单,落实案件评查、案件管理流程监控制度,加强对检察官办案活动程序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依规行使;常态化做好代表委员联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参与检察活动。举办检察公开听证、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及社会各界人士对执法办案的过程和结果进行监督,以监督促廉洁,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规范运行。
廉洁育新风,清正守初心。平遥县人民检察院把廉洁文化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不断引向深入,持续擦亮清廉文化品牌,检察权运行和监督制约体系更加健全,干警廉洁从检意识不断增强,勇于担当、依法办案,知廉守廉、崇廉尚廉蔚然成风,清廉文化浸润人心,清风正气充盈机关,法律监督廉洁高效。(梁晓 武秀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