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遥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维护社会公益这一核心,将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置于县域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大格局中谋划和推进,深化探索创新,有效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为美丽平遥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2022年1月至2023年9月,摸排公益诉讼线索56条,立案55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49件,民事公益诉讼6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0件,行政机关回复整改30件,整改率达100%,案件类型涵盖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传统法定领域以及安全生产、文物保护公益诉讼等新领域。
紧扣公益能动履职 画出公益守护最大同心圆
聚焦绿色生态护发展,合力保护绿水青山。该院积极参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完善落实“河湖长+检察长”制度,探索建立“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生态检察模式,共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6件,发出检察建议10件。依托机动车维修行业危险废物处置专项整治、“打击水土保持违法行为、保护黄河中下游生态环境”等专项行动,联合县水利局、住建局等相关部门有效治理生活污水直排问题、惠济河行洪安全隐患,规范危险废物处置,汇聚起生态保护的强大合力。
坚持司法为民保民生,全力守护食药安全。加大涉食用农产品、食品生产销售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共立案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0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份,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件。依托专项行动,联合相关行政机关对古城景区餐饮饭店、养老院食品安全开展监督,对“消”字号产品专项治理,整治食品安全制度落实不到位、卫生环境不达标等问题,下架不合格“消”字号产品十类100余件。
守护文化遗产聚民意,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全力推进传统村落、古树名木、文物等公益诉讼保护专项行动,助力古城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立案公益诉讼12件。通过制发检察建议、与相关单位公益诉讼磋商,推动3处文保单位安全隐患及时消除,传统村落建筑坍塌、古树保护不到位等情况得到有效整改。
护航未成年人解民忧,聚力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围绕损害未成年人利益的食品药品安全、活动场所和设施安全、校园周边环境等公共利益问题,积极主动履职,办理涉未成年人行政公益诉讼案件8件,向相关行政监管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份。督促有关部门开展行业整治,有效整治单位违法招用童工、网吧违规向未成年人提供上网服务等侵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问题,以“我管”促“都管”,排除隐患,用心用情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聚焦热点突出专项 助力社会治理现代化
开展燃气安全专项行动。排查130个小区,发现未设置燃气设施保护装置2497处,立案公益诉讼5件。督促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等单位完善住宅小区的天然气管道安全设施、“瓶装气”生产经营安全监管,相关行政机关出台整改方案2份,出动执法50余次,发现存在问题37个,立案查处8个,完善监管措施,从源头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守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开展耕地保护专项活动。对县境内在建的241国道和旅游通道工程中临时占地违法情形,多次深入相关单位和现场调查,立案公益诉讼2件,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2份,积极配合县政府追缴粉煤灰填埋场违法占用耕地造成的损失,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提出立案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提出环境损害赔偿诉讼请求。
开展地下水资源保护专项活动。运用数字比对方式,重点对洗浴、洗车行业中非法开采地下水行为进行调查,发现公益诉讼线索10余条,立案公益诉讼3件。同时,积极助推县政府开展地下水资源保护,县政府办专门出台具体实施方案,推动保护工作有效开展。
守正创新多方聚力 积极构建公益诉讼大保护格局
完善内外联动机制。注重内外联动,同法院、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等部门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在线索移送、情况通报、证据收集、结果反馈等方面有效配合。与县妇联会签《关于建立妇女权益保障公益诉讼、支持起诉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建立对接联系等七项工作机制。加强内部协作,建立内部案件线索移送和信息共享机制,畅通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发现、移送渠道,有效规范案件办理程序。同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与公开听证等活动,聘请特邀检察官助理4名建“专家智库”,选聘社会各界人士21人担任“益心为公”志愿者,积极借助“外脑”为办案提供专业支持。
注重更新监督理念。注重个案的精准性、类案的普遍性和公益的修复效果,检察建议诉前整改率100%。注重在案源方面积极拓展,在取证方面主动调查核实,在解决问题方面积极沟通协商,在办案方式上用好公开听证,共开展诉前磋商、推动问题解决18件,开展公益诉讼听证10件,使“主动监督”成为公益诉讼常态。
数字检察赋能增效。以大数据思维推进公益诉讼类案监督,构建执行利息税模型,在海量的民事执行案件数据中发现10条未依法缴纳利息税的情形,向县税务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依法向纳税人收缴税款6755.34元。在开展水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工作中,运用数字比对方式,发现洗浴、洗车行业公益诉讼线索3条。(王瑞红 张萌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