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晋中讯 近日,晋中市司法局、晋中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深入昔阳县人民检察院,就人民监督员工作进行调研指导,现场旁听了昔阳县人民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的公开听证会。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就案件基本事实、主要证据等进行阐述,发表了相关意见。听证员全面深入了解案件,经休会评议后发表听证意见。人民监督员在认真听取案件事实和听证意见后,对检察机关依法审慎的拟处理意见和公开透明规范办案程序提出监督意见。
听证会结束后,调研指导组一行同昔阳县人民检察院相关人员和榆次、昔阳两地的八名人民监督员进行了座谈。
八名人民监督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畅谈了对检察工作的认识和体会,就开展案件监督和评议过程中的经验做法、履职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等进行交流探讨。部分人民监督员就进一步做好案件监督评议、更好保障人民监督员知情权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
会上,检察院案管办主任魏伟对人民监督员一直以来支持和关心检察工作表示衷心感谢,对人民监督员提出的宝贵意见建议全部接受。同时表示,全市检察机关要以更加主动、更加坦诚、更加开放的姿态敞开大门,自觉接受监督。一是做好提前沟通,避免监督“走过场”。要做好提前阅卷工作,避免人民监督员因对案件不熟而出现的“走过场”式监督,让各监督员参与性更强、监督效果更好。二是做好及时反馈,确保监督“有回音”。将监督意见的采纳情况及时告知人民监督员,依法保障人民监督员合法权利,提升人民监督员发表监督意见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做好主动宣传,扩大监督“影响力”。全方位、多角度推介宣传,为深化新时代人民监督员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全面提升人民监督员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
晋中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科长王志兵指出,人民监督员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检察机关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重要形式。王志兵期望,一要提高认识,积极履职。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人民监督员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要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合理安排时间,确保履职到位。二要加强学习,提高能力。人民监督员要不断提高自身素质,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切实全面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三要敢于监督、担当作为。要积极担当作为,切实增强责任意识,要注重树立良好形象,主动扛起监督职责重任,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
人民监督员作为检察监督的“镜子”,是检察机关自觉、主动接受外部监督,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体现。下一步,昔阳县人民检察院将在监督范围广泛性、监督方式多样性、监督意见约束性上持续发力,把人民监督员制度做得更实、更规范、更有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