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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权县人民检察院:扛起耕地保护责任 践行履职为民初心
2023-12-28 10:00:00    来源:黄河新闻网晋中频道

粮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而耕地保护不仅关系到国家粮食安全,同时也关系到农民的长远生计。左权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职能中,将耕地保护与检察为民办实事紧密结合,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土地复垦项目实施后的新增耕地归还情况予以监督,督促行政职能部门依法履职,向村集体移交新增复垦耕地4.9321公顷,有力保障了农民来年春耕生产。

该院在履职中发现,下麻田村存在部分耕地弃耕情形。经调查,2018年,左权县曾实施两个批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其中第一批次涉及寒王、麻田等5个乡镇。麻田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土地复垦工程属于第一批次增减挂钩项目,上述弃耕地属于该项目复垦耕地。该项目从2020年8月7日开始施工,至2020年9月27日止,涉及土地复垦面积4.9321公顷。2020年9月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将自行初验资料报送至县自然资源部门申请验收。2023年9月,经该院现场查看,该片土地已被荒草覆盖,尚未交付村集体进行管护。根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市、县国土资源部门应当按照“总量控制、封闭运行、定期考核、到期归还”原则,对各挂钩指标的下达、使用和归还进行全程监管。挂钩周转指标从项目整体审批至指标归还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年。但该项目自2020年9月底竣工起,该指标仍未完成相关验收、归还程序。

左权检察院经立案调查,与左权县自然资源部门进行磋商,了解了相关验收、归还程序。因施工过程中部分村民搬迁意愿改变及部分项目地形复杂,导致2018年度第一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寒王、麻田等5个乡镇项目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重新变更了实施方案,导致项目未能在三年期限内完成整体验收。且未进行验收不影响耕地的交付使用,目前已完成的增减挂钩土地复垦项目所涉的绝大部分村庄已正常耕种使用复垦耕地。

左权检察院认为,虽未进行验收,但该复垦后的地块已具备耕种条件,但长期撂荒,耕地资源无法得到有效保护。且三年期限已至,归还后不影响验收的进行,应当进行指标归还,将该片耕地移交村集体进行管护、耕种。在左权检察院监督下,左权县自然资源局于2023年12月中旬,同下麻田村村委会签订管护协议,将该处复垦后的耕地交付村委会,并明确了双方管护责任。村集体随后将会把上述耕地对农户予以分配。同时作为该项目的施工方承诺,待春耕节气到来之前,会将耕地再次旋耕,有力保障农民春耕生产。

该案的办理,使复垦后耕地管护有了明确的管护主体,对确保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长期发挥效益,防止耕地被弃耕抛荒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对于以农业生产为主要生计来源的农民增加耕地面积、保证来年春种具有积极意义。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左权检察院将持续聚焦人民群众急愁难盼的公益损害问题,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的检察履职努力办好为民实事,厚植党的执政根基。(王英)

[编辑:李炳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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