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日常监管机制 推进有序规范发展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引导规范民办教育发展”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民办中小学校监管工作机制,推进民办教育规范优质可持续高质量发展,近日,晋中市教育、发改、审批、民政、市场、人社、公安、税务、金融监管等九部门联合印发《晋中市加强民办中小学校(含中职和幼儿园)监督管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部署强化日常监管、年度检查和积分管理考核等重点工作。
《方案》指出,要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等法律地位,以县为主强化政府责任,以规范发展为重点,以强化常态监管和积分管理考核为抓手,注重查找问题、诊断问题、督促整改,推动民办教育高质量发展,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方案》明确,要强化日常监管和年度检查,对照《晋中市民办中小学校督导检查考核指标体系(试行)》,从党的建设、办学条件、依法治教、财务资产管理、办学行为等九个方面,对属地民办中小学校进行常态监管,及时发现和解决民办中小学校发展中出现的问题,推进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教育质量。要开展积分管理考核,将日常监管和年度检查情况进行贯通,每年以学年度为区间,根据常态监管情况,对照考核指标体系中的“负面清单”和“加分项”,对民办中小学校进行据实扣分和加分,通过年度积分,看学校的发展变化和进步程度。
《方案》要求,市、县要加强党对民办教育的领导,建立市级统筹、县级实施的工作机制,建立完善党委领导、政府统筹、教育牵头、部门协同的日常监管和年度检查工作机制。在市委、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推动工作落实。各县(区、市)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负责制定工作细则,对属地内民办中小学校开展日常监管、年度检查、积分管理考核和督促整改,并与各类督导评估、等级评定等工作加强沟通、统筹实施。(晋中日报 记者王文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