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晋中讯 3月5日是全国第61个“学雷锋纪念日”。雷锋精神滋养着一代代中华儿女的心灵,晋中公安交警以学雷锋纪念日为契机,开展了多种形式的主题实践活动,使大家成为文明交通的实践者和传播者,营造“文明交通,你我同行”的社会新风尚。
直属二大队
为大力传承和弘扬雷锋精神,积极营造文明交通、平安出行的良好社会氛围,3月5日上午,晋中公安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民警在中都路玉湖公园参加了由晋中市文明办、共青团晋中市委、晋中市总工会主办的“学雷锋·文明实践我行动”主题活动,把“学雷锋”和“送安全”相结合,将文明交通理念传递到群众心中。
活动中,民辅警对广大交通参与者进行交通安全宣传,通过发放交通安全宣传单、摆放宣传展板、接受咨询等形式,向他们宣传了醉酒驾驶、无证驾驶、超速行驶、超载、不佩戴安全头盔、不系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及后果,教育广大交通参与者明白安全驾驶的重要性,并要从思想上筑牢交通安全防线,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安全出行。随后,在自行车爱好者环榆次骑行活动中,大队铁骑为大家保驾护航,确保所有参加骑行活动的人员平安顺利回到终点。
介休大队
3月5日,介休市委宣传部在文体中心广场举行“2024年学雷锋文明实践主题月启动仪式”。介休公安交警大队为弘扬雷锋精神,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文明出行理念及意识,抽调交巡警、西堡中队、西堡、下庄执法站民辅警共30余人参加仪式并开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民警设立了交警学雷锋志愿服务点,向群众发放了交通安全宣传单,并结合本地事故案例作了专题宣讲。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切勿酒驾醉驾、疲劳驾驶、分心驾驶。遇雨、雪雾、沙、尘等恶劣天气,要谨慎驾驶,降低车速、保持车距,严防发生追尾事故。骑行和乘坐摩托车电动车要规范佩戴头盔,乘车出行者要乘坐安全合规车辆,务必全程全员系好安全带,切勿乘坐非法运营车辆、超员客车以及货车、三轮车、拖拉机。
此次活动,使广大群众对文明交通的理念有了进一步了解,也有效防范和化解了春季突出交通风险隐患,起到了预防减少交通事故发生的积极作用。
左权大队
3月5日,左权公安交警大队在宜居苑小区广场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为过往群众送上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大礼包”。
当日上午,宣教科民辅警联合志愿者、社区网格员在广场设立咨询台,通过向过往群众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接受群众咨询、现场解答等方式,将宣传活动与道路交通事故预防紧密结合起来,向群众讲解了酒驾醉驾、疲劳驾驶、分心驾驶、无牌无证、超速超员超载、不戴安全头盔、不系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及严重后果,进一步提升了广大群众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意识,营造了浓厚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
此次活动,传递了爱心力量,将文明交通、安全交通的理念送到群众手中,为雷锋精神赋予崭新的时代特色,取得良好的宣传效果。
和顺大队
为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3月5日,和顺公安交警结合“五进”,联合南城社区,走进辖区福利院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全力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用实际行动践行雷锋精神。
活动中,民警针对老年人听力差、动作迟缓、交通安全知识匮乏、交通安全意识薄弱等特点,通过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唠家常”、“一对一”等形式宣讲交通安全常识,深入浅出地为老年人们讲解如何安全过马路、如何安全乘车。同时,通过发生的交通事故案例举例讲解了搭乘无牌无证三轮车、摩托车等的危险性,引导老人们过马路要走人行横道、不随意横穿马路、不乘坐超员车和农用车等,在出行时要尽量避开交通高峰期和雨雪天、夜间等,特别是在交通流量大的路段,要随时注意左右前后来往车辆,遵循“一慢二看三通过”的通行原则,提高老年人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提醒大家要摒弃交通陋习,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做到安全文明出行。
雷锋一直秉持着“为人民服务”的理念,时刻以雪中送炭的行动帮助人民。在新时代要进一步弘扬和践行雷锋精神,切实将“服务群众”的宗旨贯穿到日常执勤执法工作中,用责任和担当履好职、尽好责,让雷锋精神永驻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