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晋中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晋中金管罚决字〔2024〕4号)显示,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晋中中心支公司因财务数据不真实被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政处罚决定:对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晋中中心支公司罚款20万元;对闫文伟(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晋中中心支公司总经理) 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此外,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临汾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临金管罚决字〔2024〕2号) 显示,路岩(时任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汾中心支公司新渠道部门经理) 对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汾中心支公司侵占车险保费负有责任,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百七十七条,行政处罚决定:禁止终身进入保险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