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晋中讯 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八号检察建议”和“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精神,加强农机安全监管,有效预防和减少春耕农机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4月24日,榆次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干警充分发挥公益检察职能,与榆次区农业农村局开展农机安全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活动,为农机安全生产保驾护航,以实际行动践行“检护民生”。
检察干警调查走访了榆次区周边村庄,随机对正在作业的两辆拖拉机调查,发现存在未上户、反光标识未贴及破损、违规载人等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检察干警积极开展农机安全宣传,向农户们普及农机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涉及农机操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告知其应当依法进行注册登记、不得载人、粘贴反光贴、定期进行年检等事项,提高农民对农机安全的知晓度。
农机安全生产关系着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下一步,榆次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加大农机领域的检察监督力度,能动履职,助推安全生产,为农机安全生产保驾护航,筑牢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安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