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顺县纪委监委将函询作为履行监督职责的重要抓手,紧扣思想、处置、效果三个重要环节,充分发挥函询“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作用,防止“小病”变“重疾”,真正实现挺纪在前、治病救人。
严把“思想环”,树立正确导向。县纪委监委始终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函询全过程,引导党员干部正确认识和对待函询。针对不同情形、不同对象,分类施策解决函询对象认识问题,既做好思想引导,消除其思想包袱,又做好纪法解释,唤醒其纪律意识。日常通过廉政党课、警示教育大会、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方式,对函询的目的、意义进行广泛宣传,营造积极的舆论氛围,破解对抗心理、应付心理和侥幸心理,引导被函询对象实事求是把问题情况讲清楚、说明白。
严把“处置环”,严格审核把关。注重审慎精准处置,承办部门在摸清基本情况后,通过集中研判确定启动条件、实施步骤、函询方案,并对函询问题回复有无遗漏、证据是否相互印证等情况进行仔细核查,确保函询有的放矢、扎实有效。精准区分处置结果,根据函询不同情形“对症下药”,对反映不属实的予以了结;对问题轻微且能主动承认、积极改正的,采取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等方式进行处理;对情节较重的,依纪依规进行组织调整或组织处理;对被反映人拒不说明问题的,再次进行谈话函询或转为初核,依纪依规依法严肃处理。
严把“效果环”,强化结果运用。运用谈话函询采信成果,建立健全谈话函询档案管理制度,将函询采信成果记入个人廉政档案,与干部评先评优和考核提拔任用相结合,力促函询效果最大化。及时将函询情况反馈给被函询对象所在单位党组织,要求被函询党员干部在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上作出说明,深刻剖析自身问题,充分发挥函询“小高压”作用,形成“函询一个、教育一片”的效果。对函询工作开展“回头看”,采取定期定比例复核、抽查、回访等形式对函询情况进行监督,对采信后发现谈话函询对象存在违背其承诺的违纪违法事实从重从严处理。(马一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