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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石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全民反诈在行动”主题宣传活动
2024-07-17 10:10:00    来源:黄河新闻网晋中频道

黄河新闻网晋中讯 为进一步加强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持续营造全民反诈浓厚氛围,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防骗意识和识骗能力,坚决守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7月15日,灵石县人民检察院开展以“警惕诈骗新手法 不做电诈工具人”为主题的宣传活动。

活动中,检察干警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及现场答疑解惑等方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过往群众介绍《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手册》中列举的刷单返利、虚假投资理财、网络婚恋诈骗等真实案例,提醒防范通过面部篡改和语言伪造等技术实施诈骗的新手段;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有关法律规定,耐心解答群众关于电信网络诈骗的各种疑问,提醒群众不轻信可疑电话短信、不透露个人及家庭成员信息、不随意给陌生人转账汇款,引导群众下载和使用国家反诈中心APP,谨防成为“电诈”犯罪的“工具人”。

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各类宣传材料35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50余人次,群众对电信诈骗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防范电信诈骗的能力得到了进一步提升,取得了良好宣传效果。

反诈工作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灵石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能动履职,常态化、多样化、精准化开展反诈宣传活动,努力做到反诈宣传“全覆盖”“无死角”,切实筑牢全民反诈“防火墙”。

反诈小贴士

做到“四要四不要”,无论犯罪分子如何巧立名目、花言巧语,只要守住下列安全底线,就可以让犯罪分子无计可施。

“四要”:1.转账前要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核实对方身份;2.使用微信、支付宝等应用时开启转账延迟到账功能;3.在网上聊天时留意系统弹出的防诈骗提醒;4.接到可疑电话或发现自己亲友被骗时,要及时拨打110报警。

“四不要”:1.不要向他人透露短信验证码、银行卡和身份证信息;2.不要在任何网站接受通缉令、逮捕令和资产冻结令;3.不要点击不明链接;4.不要将资产转入所谓的“安全账户”。

[编辑: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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