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上午10时,晋中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晋中市全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不断巩固和拓展改革成果新闻发布会,邀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四级调研员彭飞就晋中市全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不断巩固和拓展改革成果工作情况进行介绍并回答记者提问。晋中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政府新闻办主任范贺平主持新闻发布会。
晋中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政府新闻办主任范贺平: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对于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发展现代林业,增加农民收入,建设生态文明意义重大。今年,我市作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先行市之一,多措并举推动集体林改向纵深发展。为了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情况,我们邀请到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四级调研员彭飞,请他就晋中市全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不断巩固和拓展改革成果工作情况进行介绍并回答记者提问。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四级调研员彭飞:
各位记者朋友们,大家好!很高兴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首先,我代表晋中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对各位记者朋友们长期以来对晋中林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感谢。下面,我将就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精神,不断巩固和拓展改革成果做一介绍和说明。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对于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促进农民就业增收、建设生态文明、推动绿色发展具有重要意义。2023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今年4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山西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为深入落实国省改革精神,市深改委对我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迅速行动,不断推动改革工作深入开展。
一、关于目标要求。据初步统计,上一轮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来,全市林改确权面积1036.4万亩,其中发证到户面积555.94万亩,出证未到户面积259.46万亩,各类原因未发证面积221万亩。按照“三调”数据,现有的集体林业用地811.78万亩。此次深化改革,我们要围绕林业适度规模经营、林权价值增值、权益保护等重点任务,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放活经营权,规范林权类不动产确权登记和发证,强化部门联动,协调推进落实,完善制度流程,建立长效机制,到2025年底基本形成权属清晰、责权利统一、保护严格、流转有序、监管有效的集体林权制度,实现林农群众收益稳定增加。因此,要完成1000万亩左右的集体林林权改革,达到改革目标,任务艰巨、责任重大。
二、关于任务安排。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一项复杂性、系统性的工作,我们主要安排了七方面的主要改革任务破题推进。
第一是实施保障林农权益行动。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强化业务协同加快推进林权登记资料移交数据整合和信息共享的通知》和《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清理规范林权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文件要求,要抓紧开展林权历史档案资料清理整合工作,于2025年底前完成。以存量数据整合为抓手,分类梳理林权历史遗留问题,结合实际问题有序处置。2024年底前完善不动产登记系统功能,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规范开展林权类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结合群众意见,开展经营权证发放。
第二是实施林果产业富民行动。要围绕丘陵山区,打造平川以灵石、东山以左权为重点的核桃产业集群;围绕丘陵平川区,打造以太谷、榆次为重点的红枣产业集群;围绕林下经济区,打造以左权连翘,祁县、榆次、昔阳中药材,灵石酸枣仁为重点的林下经济产业集群;围绕高寒山区,打造以和顺、寿阳为重点的沙棘、榛子、文冠果产业集群;围绕太行山断裂带,打造以昔阳为重点的板栗产业集群,大力发展红枣、核桃、沙棘、板栗、连翘等经济林和林下经济。
第三是实施发展林业适度规模经营行动。发挥各类社会化服务组织带动小农户作用,实行“分山到组,均股到户”,促进规模经营,发展现代林业。引导农户通过出租、入股、合作或购买等方式流转林地经营权,发放林权类不动产权证书,让规模经营户吃上“定心丸”。
第四是实施森林生态旅游增收行动。依托现有森林资源、生态景观、文化特色,挖掘各类林草资源,开发利用林地潜力,结合生态庄园、森林康养、红色旅游、生态露营、山地运动等发展多元化经济。
第五是实施“绿脉联百村”行动。承接省“百场带千村”行动,充分发挥全市11个国有林场经营管理和专业技术优势,通过“国有林场+”模式,采取国有林场与村集体、村民小组、林业经营组织或造林大户合作经营等方式,推进村庄绿化美化,开展合作造林、合作经营等,集体林草资源委托国有林场管理,从而提高林地生产力。
第六是实施提升森林质量和森林经营方案编制行动。实施好森林抚育、“三北防护林”等建设工程。探索建立以森林经营方案为基础的管理制度,支持规模经营主体单独编制森林经营方案,经批准后作为审批林木采伐、安排林业项目的重要依据。重点在左权、和顺、灵石等县第一轮已成林的退耕还林、集体所属的中幼林内进行。
第七是实施林权管理质效提升行动。推动公益林和天然林并轨管理,依法依规科学合理调整划定公益林和天然林范围;合理优化公益林中集体林的比例,适当考虑将森林生态区位不重要或生态状况不脆弱的集体林地依法调出公益林范围,促进调出的集体林和商品林灵活经营。
三、关于实施步骤。省方案下达以后,我市建立了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联系点工作制度,主要从三方面狠抓落实。一是坚持试点先行。每县确立1-2个乡镇或几个村先行先试,重点抓好林权历史档案资料清理整合,坚持以点带面,积极总结问题处置办法和措施,形成经验,逐步推开。太谷、祁县作为省定试点县要在规模经营、确权发证、权益保障方面先行先试。二是加强统筹联动。太谷、祁县2个试点县和其它县(区、市)要参照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十大行动路径,立足各自实际,积极制定行动计划,坚持路径引导但不拘泥于“固定路径”,省市县联动,软硬件建设同步推进。
三是积极推广交流。要围绕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内容,总结经验,学习互鉴,强化宣传,推动全市上下形成深化林改、大抓发展的改革氛围。谢谢!
晋中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政府新闻办主任范贺平:感谢彭飞同志的介绍。下面进入记者提问环节,请提问的记者举手示意,并在提问前通报所在单位媒体名称。请开始。
记者观察记者提问:全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对于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促进农民就业增收、建设生态文明、推动绿色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请问晋中市在这方面进展如何?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四级调研员彭飞:
4月底省方案出台后,市规资局组成调研组分赴11个县(区、市)进行专题调研摸底,基本摸清了各县现状,特别市上一轮改革后遗留的底数不清、界址模糊、地类冲突等问题进行了全面起底。市县涉改工作人员进行了多次培训解决了思路不清,如何改、立足实际怎么改的问题。市委书记常书铭、市长刘星6月签发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总林长令,紧接着11个县(区、市)全部出台县级涉改总林长令,标志着改革全面启动,党委政府牵头、部门具体承办、乡村紧密配合的工作体系,由市到县乡村逐步铺开。试点县、乡、村的工作已先行开展,当前,退耕还林地确权颁证和“百场带千村”等已取得阶段性成效,预计今年年底,完成灵石、太谷、祁县的林权类历史档案数据的清理整合工作,其它县根据自身实际,争取在明年年底前全面完成。
华人头条记者提问:针对上一轮改革,此次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有什么新变化?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四级调研员彭飞:
上一轮林改遗留问题的形成,受制于当时技术条件和历史原因,此次改革有两个非常明显的特征,一是新技术的成熟并运用。遥感技术的发展已能够满足工作需要,为创新方式开展地籍调查提供了条件。此次改革,通过科技示范、技术培训、技术咨询等方式,将先进林业技术普及到基层林业单位和林农手中,有助于解决技术性问题。另一方面,林业科技成果示范应用,有助于带动林业产业转型升级。二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林农的维权意识进一步提高,主动性、积极性的提升为改革创造了良好的条件。谢谢!
晋中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政府新闻办主任范贺平:感谢彭飞同志的介绍和解答。各位记者,一年来,晋中市认真落实《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呈现出动态增绿、发展增效、农民增收的良好景象。希望新闻媒体能够结合本场新闻发布相关内容,及时做好动态跟进报道,为形成深化林改、大抓发展的改革氛围贡献舆论力量。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就进行到这里。再次感谢各位记者的莅临和领导的通报解答。后续若想进一步采访,请与市政府新闻办工作人员联系。散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