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灵石县不断强化民生保障,加大财政保障力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全县60-80周岁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综合保险,进一步增强了老年人抵御意外伤害风险的能力,完善多层次、多样化的老年社会保障体系,提升了老年人群体的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指数。
80岁的李能光是城区三官庙的普通居民,今年4月17日,出门不慎摔了一跤,导致左腿股骨骨折住院,加之老伴因病常年卧床,繁重的家庭任务和高昂的医疗费用让这个本就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意外事故发生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灵石支公司积极与家属沟通,迅速开展意外伤害保险理赔工作。
像李能光老人一样,今年78岁的翠峰镇玉成村村民郭荷花也是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的受益者,今年8月份因意外摔倒,导致身体多处骨折,在县人民医院做手术的医疗费,医保报销了一部分,保险公司又根据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有关政策进行了二次赔付,这样下来,老人自付的费用大大减少。
为真正把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办好办实,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灵石支公司按照“高效、优质服务,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工作要求,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充分依托社区网格员、志愿者的作用,采取现场或线上复审的方式办理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申报业务,确保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居民应入尽入、应保尽保。
据了解,灵石县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制度的实行,创新了老年人福利制度的模式,建立和完善了多层次社会保障服务体系,使老年人生活质量得到了提高,增强了老年人幸福指数和获得感,更好地推进了全县老龄事业的发展。从2020年起,由县财政出资,连续5年为灵石县户籍且年龄在60周岁到80周岁的老年人办理意外伤害综合保险。2020年—2024年共交纳保费300多万元,参保人数近16万人次,赔付率超45%,进一步增强老年人抵御意外伤害风险的能力,为健全养老服务保障体系和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起到了积极作用。(霍卫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