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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遥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落实“三个管理”实现高质效办案
2024-12-02 09:50:00    来源:黄河新闻网晋中频道

为贯彻落实最高检和院党组关于加强“三个管理”,推动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部署要求,进一步优化管理方式,尽快引领检察干警更新办案理念,11月26日,平遥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召开落实“三个管理”研讨交流会。会议由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郝瑞冬主持,部门全体员额检察官和检察官助理参加会议。

会上,郝瑞冬传达了院党组关于落实“三个管理”,推动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落到实处的会议精神和要求,组织参会人员对照“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求,围绕抓好“三个管理”开展研讨交流。各员额检察官和检察官助理结合自身办案实践,深入剖析存在的问题原因,就进一步抓好“三个管理”,更好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提出意见建议。

郝瑞冬要求,要勤思考、抓思路才能走好法治路。作为基层一线办案人员,一定要勤思考,紧跟最高检关于加强检察业务管理的部署和要求,站位全院、自我加压,以忠诚的态度、紧凑的节奏、踏实的举措,深入落实“三个管理”要求,让每一名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拥有法治获得感。要宏观、微观结合才能办好精品案。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三者分别从不同的角度切入,坚持管理与办案并重,以创新为核心、以宏观数据统计分析为手段、以微观个案质量评查为抓手,对办案进行全流程、多方面管理监督,必须适应新时代检察要求,优化办案方式,规范办案程序,提高办案效率,才能实现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要重创新、建机制才能答好检察卷。要深刻领会“一取消三不再”的主旨要义,深刻认识“减负”不是“减压”,“减负”更须“担当”,要持续提升办案质效,在办案过程中注重亮点挖掘、典型培育,不断夯实办案基本功。院党组将会充分梳理分析大家的意见建议,创新案件管理机制、案件协调机制、案件评查机制等,完善“三个管理”制度机制,以更优的检察履职“产品”,交出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检察答卷。(王欣)

[编辑: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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