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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交警:酒驾持续曝光 看看谁又“心存侥幸”
2024-12-17 09:00:00    来源:黄河新闻网晋中频道

黄河新闻网晋中讯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不仅仅是一句简单的口号,更是行车的安全底线,现将近期查获的酒驾醉驾典型案例进行曝光,请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充分认识到酒驾醉驾的严重危害性,自觉做到安全文明出行。

“这也算酒驾吗?” 交警:算!

近日,晋中公安交警支队高校大队民警在辖区路段开展酒驾整治行动时,发现一辆白色小型客车驾驶人疑似酒驾,遂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检测结果为90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面对检测结果,驾驶人有些委屈,称自己是和朋友在附近喝酒聊天,刚刚接到一通电话让挪车,就下楼倒了一下车,实在没想到就挪了个车也算是酒驾。

不仅酒驾还存在多项违法行为

12月6日14时24分许,晋中灵石。灵石公安交警在三双线13公里路段巡逻检查时,发现一辆小型轿车驾驶人身上散发出酒气,且无法出示驾驶证。交警立即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其进行检测,结果显示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7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此外,该驾驶员还存在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以及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等多项违法行为。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一错再错!“任性”司机再次酒驾

近日,晋中介休。驾驶人裴某驾驶小型汽车行驶至省道S221线(东夏线)大甫村口附近时,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介休公安交警当场查获,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55mg/100ml,经查询,驾驶人裴某驾驶证状态为暂扣,曾于2024年8月9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平遥公安交警大队查处。此次,驾驶人裴某属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后,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驾驶证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介休公安交警大队依法对其作出驾驶证吊销、二年内不可重新取得,罚款4000元,并处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酒量大,喝点不会影响?

错!有的驾驶人存在侥幸心理,觉得自己酒量好,少喝点或是喝完休息一会儿再驾车上路,没有大问题。其实酒量的好坏,与血液酒精浓度没有必然关系。酒驾的认定标准和酒量大小也没有任何关系,酒量大的人饮酒后,即便神智清醒,血液中酒精含量也可能达到酒驾标准。根据酒量来判定是否酒驾,这是毫无科学依据的。

隔餐、隔夜酒不算酒驾?

错!很多人中午过量饮酒后,下午休息一下夜间开车,或是晚上饮酒后次日早上开车,认为这样没关系,那就错了。因为很多情况下,间隔时间即便已经过了一晚,但血液中仍然含有大量酒精,还是有可能构成饮酒驾驶或醉驾,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隔餐醉”或“隔夜醉”。酒后24小时内尽量不要开车,避免因“隔夜酒”导致酒驾醉驾。

酒后多喝水能稀释酒精?

错!有些酒驾司机,看到有交警,会赶紧喝水、抽烟,想让口腔里的酒精含量降下来,其实这种做法是没有用的。交警使用的酒精检测仪,检测的其实是来自肺部的气体,而不仅仅是口腔里的,这也是为什么交警要让受测者至少吹气两到三秒的原因。

酒后挪车不算酒驾?

错!汽车发动并发生位移,驾驶人即处于驾驶行为中。酒后行驶车速再慢,驾驶人在控制能力和反应能力上也会有不同程度的降低,易发生事故,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晋中交警提醒,一次酒驾,终生悔恨。拒绝酒驾是对自己、他人的安全负责,也是给家人最好的交代。

[编辑: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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