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晋中讯 消防安全连着千家万户,多一份消防防范措施,就多一份安全保障。在校园安装全封闭式的全屋铁栅栏防盗窗,虽然起到了防盗和保障校园安全的作用,但若发生火灾,这些全封闭式的防盗窗就会成为阻碍逃生的“夺命网”。
为进一步消除校园消防安全隐患,畅通逃生通道,灵石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深入灵石县10个乡镇多所中小学,实地对学校教室外窗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问题进行检查。检查过程中发现,校园办公楼、教学楼、宿舍、食堂等重点场所安装着大量封闭式防盗窗,致使校园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相关行政单位对校园消防安全监管存在漏洞,严重影响广大师生逃生自救和消防灭火救援。
该院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责,对负有消防安全监管职责的单位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及时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校园进行监管。行政单位高度重视,出台《灵石县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并召开全县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会议。针对检察建议提到的问题,拆除全封闭防盗窗106个,改造232个,并对全县30所寄宿制学校的宿舍、食堂等关键场所安装了烟感报警器。
灵石县人民检察院将依法能动履职,充分发挥公益诉讼监督职能,深入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持续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协作配合,构建长效协作机制,有效推动形成消防安全领域溯源治理合力,切实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打造消防安全“防火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