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晋中讯 检察机关深入开展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深化检察改革、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意见》的重要举措,是构建检察监督和行政执法双向衔接制度的重要一环。2024年以来,寿阳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检察院关于行刑反向衔接工作要求,聚焦内部融合、强化外部衔接,积极推动“三步棋”工作方法,切实做好不起诉案件的“后半篇文章”,实现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闭环管理。
下好“先手棋” 构建一体履职同向发力
寿阳县人民检察院根据最高检印发的《关于推进行刑双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 构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制度的意见》,明确行政检察部门牵头开展行刑反向衔接工作,确定了“刑事检察→行政检察”的线索移送渠道,行政检察部门对可处罚性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建议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并对检察意见和检察建议进行跟踪督促和跟进监督,案件管理部门对行刑反向衔接案件进行流程监控和质效分析。通过健全内部衔接机制,逐步形成职能归口统一、监督链条完整、监督办案专业的办案模式,为行刑反向衔接闭环管理提供制度基础。
谋划“全盘棋” 凝聚反向衔接共治合力
检察机关开展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在加强内部协作的基础上,积极构建与行政机关的外部衔接机制,实现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的无缝衔接。寿阳县人民检察院在总结前期办案实践基础上,与公安、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等部门联合签订《关于在行刑双向衔接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试行)》,并邀请相关行政机关负责人召开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座谈会,就案件移送与处理、信息共享与通报、检察意见采纳等问题进行交流探讨,在处罚必要性、处罚尺度等问题上达成共识,确保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的有效衔接、协同共治。
走好“关键棋” 推动反向衔接纵深开展
行刑反向衔接案件科学办理,是高质效办案的内在要求,做实做优案件规范性审查,是强化案件质量管理的工作路径。寿阳县人民检察院结合最高检印发的《人民检察院反向衔接工作指引》,探索总结出反向衔接案件“六审查”办案方法,对违法行为人主观过错、违法性质、过罚相当、追究时效、前科劣迹、矛盾化解进行逐一审查。同时,对检察意见的落实情况加强跟踪督促,有效避免“纸面处罚”。2024年以来,寿阳县人民检察院共办理反向衔接案件18件,终结案件3件,提出建议行政处罚检察意见15件,对行政机关怠于落实检察意见情形制发检察建议1件,行政机关对相关案件被不起诉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检察机关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是“检察之治”融入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与法治建设全局的重要一环,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新期待的具体体现,凝聚了检察机关和各行政机关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的决心与努力。下一步,寿阳县人民检察院将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基本价值追求,继续充分履行行刑反向衔接职能,稳妥推进行刑反向衔接由“接得住”向“接得好”转变,做实行政检察新“增长点”,以检察新作为助推社会治理效能新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