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时回应群众的建议和诉求,推出了不动产权证增加名字的业务,我如愿在不动产权证上加上了我的名字,市直分理处的工作人员服务很热情,办理流程也很高效,今天我已经拿到了房本,非常感谢他们帮我解决了实际问题。”
4月14日,晋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直分理处服务大厅里,居民李女士拿着加名后的房本兴奋地告诉记者,前不久她和丈夫刚刚享受到商业贷款转公积金的政策红利,当时抱着试一试的态度咨询工作人员,能否在不动产权证上加上自己的名字,没想到不久后她就成为了这项新政策的首位受益者。
不动产权证增减、变更名字,涉及到很多群众的实际诉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直在努力推进这项业务,力争把群众的实际诉求变成实实在在的政策红利,并由市直分理处率先推行。
吃到政策红利的还有市民冀先生一家。当天,在市直分理处服务大厅里,记者见到了正在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的冀先生。他的孩子在太原买房定居,数目不菲的购房款给家里增加了不小的经济负担。正当冀先生和家人一筹莫展的时候,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放宽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年限和范围的政策解了他们的燃眉之急。
购买商品房或二手房的缴存职工,只要提供已备案登记的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由三年内延长到五年内;同时可提取夫妻双方及父母和子女住房公积金。此项政策没有地域限制,缴存职工在晋中本地或外地购房都适用。
冀先生和妻子在市直分理处顺利提取了双方的公积金支持孩子买房,大大减轻了孩子的购房压力。
“缴存群众的需求在哪里,公积金的服务就跟进到哪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直分理处负责人杜东燕向记者介绍,为了更好满足老百姓刚性和改善型住房需求,晋中市及时调整优化部分现行住房公积金政策,全是大家关注的热点问题,下面给大家划重点:
明确购房首付比例。
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商品房的,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均为20%;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15%。这简直是刚需买房人的福音,大大降低了购房门槛。
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自2024年5月18日起,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下调为2.35%和2.85%;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下调为不低于2.775%和3.325%。存量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新利率。贷款成本直接降低,每个月又能省一笔钱啦。
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对高层次人才、二孩及以上多子女家庭、现役军人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在现行政策基础上上浮20%。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就业形态人员连续足额缴存满六个月,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30万元,且每连续足额缴存六个月,即可增加5万元贷款额度,直至贷款额度上限。对参与存量住房“以旧换新”活动的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上浮20%。这对于想买房却资金不足的家庭来说,真的太友好了。
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屋套数认定标准。
对于2014年12月31日前发放,并在再次申请贷款前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再记入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只将购房所在县(区、市)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作为房屋套数认定标准。这样一来,很多家庭的购房资格和贷款条件都放宽了。
调整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和频次。
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由1200元/月调整为1500元/月,其中,高层次人才、二孩及以上多子女家庭、现役军人家庭的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由1200元/月上浮至1800元/月;提取频次由每年提取一次调整为可按月/季/年提取,租房族的生活压力又减轻了。
上调单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
调整后单缴存职工与双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相同,即单缴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在现行最高50万元基础上,提高到80万元,单缴职工买房也更有底气了。
推进新建商品房“带押过户”住房公积金贷款。
缴存职工购买土地已抵押(在建工程抵押)的新建商品房,经原抵押权人同意,可按“带押过户”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流程更简便,风险也降低了。
除了这些新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不断强化资金安全监管,加大缴存政策宣传,鼓励各类用工主体为职工缴存公积金,引导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就业形态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让更多的人享有住房公积金制度权益。
这一波公积金新政,真的诚意满满,每一条都和咱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晋中日报 文/记者 田丽丽 图/记者 史曼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