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开展“合力同行,共护未来”未成年人“两法”宣传活动_黄河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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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开展“合力同行,共护未来”未成年人“两法”宣传活动
2021-06-01 20:05:23    来源:黄河新闻网晋中频道

黄河新闻网晋中讯 (记者 李宏 通讯员 李建芳) “被告人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随着法槌落下,一堂生动的模拟庭审课画上了圆满句号。6月1日,在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生效首日,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晋中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开展了“合力同行,共护未来”未成年人“两法”宣传活动,以丰富多彩的形式普及未成年人“两法”知识,提高青少年知法、用法、守法意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史红波,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榆次一中法治副校长南世勤参加活动。

活动中,来自榆次一中、市体育运动学校的70余名学生共同参观了晋中市人民检察院法治教育基地,深入了解了未成年人四大权利、青少年犯罪类型、常见校园欺凌方式等知识,进一步增强了法治观念。“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作为新时代青少年,我们更应当掌握法律知识,树立法治信仰。”来自榆次一中的初1906班学生陈思汗感触颇深。

随后,13名初二学生来到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模拟法庭,通过角色扮演,共同审理了一起改编自晋中市检察机关办理的校园欺凌真实案件,引起了在场旁听学生的深刻反思。榆次一中校长侯西强表示:“通过选取涉及未成年人犯罪的典型案例模拟案件庭审,能够让学生有更加直观的感受,更加懂得利用法律武器进行自我保护。”

南世勤告诉记者,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次对校园欺凌进行了定义,规定了学校在校园欺凌中的责任,并将刑事犯罪年龄由14岁调整至12岁。这意味着在反校园欺凌的道路上,被欺凌者不再孤独。新法律真正做到了威严有爱、落地有声、追责有力,青少年应当勇敢向校园霸凌行为说“不”,共同做明理、守法的新青年。

[编辑:美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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