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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农村自建房屋质量管理条例》将于7月1日起施行
2022-01-25 11:44:48    来源:黄河新闻网晋中频道

黄河新闻网晋中讯(记者 李炳仪)1月24日,晋中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晋中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根元就《晋中市农村自建房屋质量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立法必要性、指导思想、法律依据以及主要内容进行通报。发布会由晋中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王双寿主持。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司法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和市审批服务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就《条例》有关问题分别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会介绍,加快推进农村自建房屋质量安全管理立法工作,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内在要求,也是贯彻落实省、市立法工作要求的具体举措,更是解决农村自建房屋质量管理难题的有效途径。《条例》是今年晋中市人大常委会确立的一项重要立法项目,于2021年12月23日经晋中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一次会议通过,1月15日经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批准,将于7月1日起正式施行。

《条例》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针对晋中市农村自建房屋质量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了农村自建房屋质量长效监管机制,规范了房屋质量安全要求,细化了管理职责和监管措施,理顺了服务保障机制,明确了适用范围及相关法律责任,为解决晋中市农村自建房屋质量管理问题提供了法治依据。

《条例》的制定从制度层面切实解决当前晋中市农村自建房屋质量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规范晋中市农村自建房屋质量安全监管,提升农村自建房屋建设质量水平,从法规层面推动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得到根本保障。

[编辑:炳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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