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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次区人民检察院案件辅助研究小组召开工作会议
2022-03-17 10:44:21    来源:黄河新闻网晋中频道

黄河新闻网晋中讯 3月16日,榆次区人民检察院案件辅助研究小组召开工作会议,对小组成立以来的工作进行了回顾和总结,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计划和展望。党组成员、常务副检察长白鸽主持会议。

案件辅助研究小组,是榆次区人民检察院利用本院人才优势,为辅助检察委员会工作成立的组织,由本院具有法学硕士以上学位的检察干警组成,负责对提请小组的案件进行研究并提出书面参考意见。

案件辅助研究小组组长纪闻回顾了四个多月来的工作并指出,为提高司法办案质量,更好辅助检察委员会讨论案件,本院于2021年11月成立了附属于检察委员会的案件辅助研究小组。自成立以来,小组已研究了5个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案件类型丰富,提出书面意见的质量不断提升,为检察官办理案件提供了有力参考。今后一是要提高书面意见的应用性,二是要拓展小组活动的类型,三是要提升小组的成果产出。

小组成员秦嘉莹、王晶发表了思想感悟。秦嘉莹表示,通过参加小组的案件论证工作,自己收获颇丰,一是要做好记录工作,二是要加强学习提升,三是要在工作中坚持原则性、策略性与灵活性相统一。王晶表示,通过参加小组工作,一是学到了检察官的阅卷方法和分析思路,二是提升了对案件法理与人情、理论与现实的综合考量能力,三是优化了法律思维,夯实了理论功底。

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彪对案件辅助研究小组的工作成绩给予了肯定,并表示要把小组打造成为集聚本院人才优势的重要平台。王彪指出,一是要从机制创新的角度加强小组工作。成立小组作为检察委员会的辅助机构,本身就是本院的一项机制创新。下一步,小组还要进一步拓展工作内容,例如可以从个案研究拓展到类案研究、理论研究、走访调研等,进一步推动小组工作水平达到新的高度。二是要从能动履职的角度加强小组工作。小组在研究案件时,不仅要认真研判公安机关侦查卷宗中列明的案件证据、事实,还要深挖案件后的背景、问题,做到从“治罪”走向“治理”。三是要从办案安全的角度加强小组工作。案件辅助研究小组自成立以来,已经逐步走向规范化,但是在办案安全方面还有提升的空间,比如,要在书面意见上注明“内部资料 注意保存”字样,要明确小组意见仅供承办人参考,小组成员发表意见不承担司法责任等。未来,小组要继续以昂扬向上、求知若渴的态度和“求极致”的精神担当作为,继续为助推榆次检察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编辑:炳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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