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晋中讯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两高”解释)已于2022年3月6日起施行。为了准确把握“两高”解释的精神内涵,依法严惩危害药品安全犯罪,保障公众用药安全,4月1日上午,介休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应邀到介休市市场监管局参加培训。参加此次培训的有还有法院、公安局的相关同志。
此次培训邀请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李春雷教授进行了线上讲授。他结合“两高”解释制定的背景,对具体条文、法律修订背景下的药品安全行刑衔接等方面进行了解析,内容丰富、针对性指导性强,解决了执法办案工作的难点与问题,加深了参训人员对“两高”解释的理解和适用。
药品安全涉及民生大计,介休检察院将组织干警进一步进行全面系统学习,准确理解与适用,提高业务能力,提升办案质效,确保准确打击危害药品安全犯罪。同时,将加强与市场局、法院、公安局的沟通协作,强化配合,达成共识,形成从严打击犯罪合力,携手筑牢药品安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