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晋中讯 近日,左权县人民检察院依据与左权县司法局共同制定的《支持起诉工作办法》机制,充分利用有关检律协同合作的规定,能动履职,凝聚合力,成功地办理了一起农民工讨薪案件。
2018年期间,左权县某村村民李某等66名农民工先后在左权县某建材制造有限公司打工,主要从事原料输送、生料制备、熟料锻烧等多项工艺。一年来,66人应获薪酬计45万余元,期间李某等人多次催讨,但该建材制造有限公司均以资金紧张无力支付为由推诿,时间长达3年之久。最终,李某等人决定通过诉讼方式依法讨薪,并在2021年1月向左权县人民检察院提出起诉申请。
左权县人民检察院受理该案后,考虑该案涉及农民工人数众多,且拖欠的工资周期长、数额较大,本着急事急办原则,立刻启动了弱势群体维权绿色通道,利用已建立的《支持起诉工作办法》中关于检律协作机制的有利条件,主动联系了援助律师。左权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和援助律师针对农民工催要工资心切,建材制造有限公司负责人远在外地的实际情况,共同对该案所涉及的劳务地点、劳务时段、劳务人员和薪酬标准等关键性事实和证据进行研判。一方面左权检察院主动用好调查核实权,全面细致审查案件,认真听取当事人意见,以电话方式主动联系该建材公司的实际法定代表人路某,向其证实拖欠66名农民工工资的事实,并告知其拖欠农民工工资可能带来的不利后果;另一方面,援助律师全方位提供法律服务,帮助农民工厘清催要工资的微信记录、考勤记录,以及建材制造有限公司支付工资的记录等相关证据,增强弱势农民工的诉讼能力,促成法院快审快结。
支持起诉书发出后,在县法院立案后的庭前调解当中,左权检察院在支持起诉的同时,积极与律师协作开展调解,主要就涉及双方切身利益的还款数额、还款方式和还款期限等内容与当事人进行了多次来回反复的沟通和交流,在较短时间内促成当事人形成合意,使矛盾化解在诉前、解决在当地。当事人最终在县法院的主持下达成和解并签署协议,由左权某建材制造有限公司先行支付20万元薪酬,剩余款项于2021年12月底一次性支付完毕,并制作调解书。在随后的同步回访过程中,检律双方针对剩余款项25万余元逾期未支付的事实,协助农民工群体依法申请执行,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大执行力度,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2022年3月17日,左权检察院受邀参与县法院执行款集中发放25万余元,该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终于落下帷幕。
一份薪水背后是一个家庭的生活来源和希望。对农民工来讲,工资是他们的养家费、是他们的治病钱,也是一份基本生活保障。承办检察官在办理该案件过程中,主动履职作为,打造案件办理“快车道”,同时聚集矛盾化解,加强检律深度协作,把诉前引导、促成和解作为工作重心,发挥了检律协作的合力,最大程度减少了农民工的诉累。
左权县人民检察院利用检律协作机制,帮助农民工讨薪成功,切实保障了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实现了检律协作的双赢、多赢和共赢,有力提升了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真正做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