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晋中讯 安全生产,重于泰山。为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治理水平,促进最高人民检察院“八号检察建议”落地落实,4月22日,平遥县人民检察院主动对接平遥县安委办,在县应急管理局二楼召开平遥县贯彻落实“八号检察建议”暨安全生产警示推进座谈会,共商安全生产工作。县文化和旅游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和消防大队等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平遥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郝瑞冬和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雒春炜参加会议。
雒春炜介绍了“八号检察建议”制发的背景和意义,围绕全国安全隐患情况、安全生产事故原因分析、解决建议等内容,详细宣讲介绍了“八号检察建议”主要内容,通报了10起安全生产事故典型案例。要求监管部门和企业自身都应当增强“风险即危险”“隐患即事故”“抓早抓小抓苗头”的责任意识,切实绷紧安全生产之弦不放松。
各行政机关负责人介绍了各自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方面的职责、方法以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郝瑞冬指出,各有关部门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要加强“八号检察建议”常态化学习,层层压紧落实各级安全责任。抓思想,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八号检察建议”的重要意义;抓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构建安全生产治理共同体;抓监管,创新监管方式,职能部门树立“一盘棋”思想,形成多部门齐抓共管格局;抓追责,依法充分履职,建立信息共享和案件移送机制,杜绝出现“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现象。
县安委办主任、县应急管理局局长闫兵辉要求,各级主体要充分落实各自责任,加强成员单位间合作,认真学习落实“八号检察建议”,加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共筑安全生产防线。
会后,参会人员深入山西平遥华兴电机铸造有限公司走访调研,与企业负责人李贵宝进行了座谈。李贵宝表示,安全生产是企业的生命线,企业主动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是对企业自身的一种保护与爱护,他们始终将安全放在第一位,建立安全生产奖惩等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保障。郝瑞冬对华兴电机铸造有限公司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的举措表示肯定,对该企业“安全、环保、质量”的发展理念给予高度赞扬。
下一步,平遥检察院将以此次宣讲“八号检察建议”为契机,坚持依法能动履职,立足“四大检察”,强化与县应急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等部门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安全生产溯源治理,筑牢安全生产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