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晋中讯(通讯员 王倩)为进一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拓宽群众有序参与和监督司法渠道,5月23日下午,昔阳县人民检察院特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公开听证会,对一起交通肇事案拟作相对不起诉处理进行监督。
在听证会上,案件承办人详细介绍了案情,并说明被不起诉人程某某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在案发后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并取得谅解,且其没有前科。在综合上述情节后,承办人认为可以对程某某作不起诉处理。人民监督员认真听取了案件承办人的案情汇报后,表示同意承办人的处理意见,实现了对案件办理的监督。
让公正看得见,让公正可感知。人民监督员履职的重要性日益体现,检察机关也越来越清醒地认识到,来自外部的监督正是促进自身工作提升的最大动力。下一步,昔阳县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强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执法办案工作的监督,积极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有效提升检察机关的公信力,推动检察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共同促进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