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晋中讯(通讯员 裴超)近日,祁县公安局移送祁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本是一桩普通案,却因犯罪嫌疑人是外地人而变得不普通。
该案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家住甘肃省兰州市,现在取保候审,因为疫情防控政策,其来祁县需要隔离,并且有交叉传播感染的风险,这既耽误办案时间,也不利于犯罪嫌疑人的生活。承办检察官经过考量,经与院领导研究,本着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和方便犯罪嫌疑人的原则,当机立断,决定通过电话与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取得联系,向其告知了权利义务,认罪认罚制度,并通过邮寄的方式向其送达了相关文书。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的《关于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期间刑事案件办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的指示精神,通过微信视频的方式对犯罪嫌疑人李某某进行了讯问,并在律师见证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达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这是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为避免因防控政策而积压案件,祁县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新型办案思路,通过寄递文书、视频讯问等办案方式,有效开展工作,做到疫情防控和办案履职两不误、两到位,为维护司法公正、保障群众生命健康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