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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石县人民检察院就大数据拓展法律监督的实践与思考开展深入学习讨论
2022-06-08 10:47:45    来源:黄河新闻网晋中票频道

黄河新闻网晋中讯 以“检察大数据战略”赋能新时代法律监督,是检察机关适应信息化时代新趋势的重要举措。6月6日,灵石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翁跃强副主任《大数据拓展法律监督的实践与思考》授课视频,并围绕“‘检察大数据战略’赋能新时代法律监督,助力提升法治体系建设效能”主题,结合各部门运用大数据工作实际情况,开展学习讨论,分享心得体会。

第一检察部全体干警在学习观看后立即召开专题研讨会,与会人员结合本部门的具体工作,从大数据拓展法律监督的重要性及实践体会、如何运用大数据监督办案等方面进行深入学习研讨,并一致认为:一要全面提升大数据战略思维,及时转变检察工作思路;二要在司法实践中对个案深入思考,充分依据数据业务系统,加强数据分析,全方位对照研究,形成类案思索与研判。要继续发挥大数据在刑事检察工作中的优势,全面促进刑事检察工作办案提质增效。

第二检察部全体干警在学习讨论后一致认为: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大数据已经渗透到各个领域,如何利用新时代科技的产物,提高检察业务水平就显得尤为重要。在当前犯罪呈现出网络化、科技化、智能化、组织化、专业化的趋势下,“增强大数据战略思维、运用大数据赋能检察监督”已逐渐渗透到检察工作的每一个“细胞”中。第二检察部将充分发挥和运用好检察大数据的排头兵作用,通过案件质量评查与流程监控延伸监管触角、提升监管质量、降低监管成本,通过统计分析最为直接的显现大数据监管优势、为办案部门提供数据支持,通过信息公开与律师接待提升检察机关司法透明度、为人民群众提供大数据监督窗口。

第三检察部全体干警深入学习讨论后一致认为:新的历史时代,检察大数据战略对检察队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充分运用大数据来推动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开展是当前乃至今后一个时期内检察机关的重要任务之一。检察机关监督办案必须跟上、适应,既要抓“本”的提升,更要有“质”的嬗变,这既要求部门每一位检察干警切实增强掌握运用大数据的历史责任感、时代紧迫感,树牢大数据思维、大数据理念,增强运用大数据的综合能力,更要求检察机关注重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机关等建立切实可行且用之有效的数据库,打开数据赋能检察履职的新路径,推动构建“质效导向、类案为主、数据赋能”的检察监督新格局,不断提升民事、行政、公益检察监督质效,更好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

办公室全体干警学习讨论后一致认为:《大数据拓展法律监督的实践与思考》视频课程不仅从战略的高度重新认识和理解推进数字检察工作的重要意义,也鞭策干警在办案中持续强化大数据思维和数据运用能力,激励干警掌握较强的数据析查能力和“三查融合”的思维方法。要强化思想认识,不断增强深入推进大数据法律监督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要把大数据法律监督贯穿于办案的整个过程;要积极转变法律监督理念,依法能动履行检察职责,依托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善于发现身边案件数据,培育大数据思维,加强与其他执法司法单位沟通协作,提升与外部联动办案质效,拓宽法律监督渠道,统筹推进数据互联互通,不断提升大数据服务办公室综合管理工作水平

政治部全体干警学习讨论后一致认为:大数据是信息化发展的新阶段,大数据的分析应用,不仅仅是简单的数据筛选,更要分析数据异常背后的原因,研判可能涉及的法律适用问题和社会治理问题。要运用大数据的思维模式拓展监督渠道、改进监督模式,充分发挥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作用,扎实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更高水平服务保障灵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灵石县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将进一步强化系统思维,充分发挥好大数据积极作用,不断拓展信息来源,强化业务学习和系统应用能力,以大数据赋能各项检察工作,推动各项检察工作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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