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晋中讯(通讯员 许凤)又是一年春草绿, 花开花落几度秋。在和顺县人民检察院有这样一位检察官,她始终恪守为民初心、坚守公平正义、锤炼过硬本领、用心呵护“幼苗”,努力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出不平凡的业绩,坚持不懈为未检事业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她名叫李金庭。
挽救“迷途羔羊”
“曾经以为我的一生将与阴霾相伴,直到遇到了您,检察官阿姨,您像阳光般照亮我、温暖我,让我相信自己还可以拥有美好未来。”这是李金庭首次办理未检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小胡(化名)发来的信息。小胡因法律意识不强、受朋友教唆走上犯罪的道路被移送审查起诉。办案中,李金庭结合犯罪嫌疑人主动退赃退赔、积极认罪认罚等情况,用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依法对其适用了附条件不起诉。但如何开展考察帮教,让这只“迷途羔羊”走好人生路,成了李金庭的“心头大事”。
帮教期间,李金庭与老师、社工、警察、律师组成帮教团,制订帮教方案,成立微信群,邀请心理辅导师帮其打开心扉等;协调社工、居委会、妇联等,不定期联系其父母,了解生活、工作动态,指导开展亲职教育;与其一起参加“志愿者”活动,积极投入到社区防疫工作中;一起参加“救助员”培训,让其学习帮助别人的技能。帮教期圆满结束,小胡如愿以偿,而李金庭脸上的那抹微笑比花儿还灿烂。
变更监护权
“为民办事关怀备至,为民排忧情深似海”,这是小翰(化名)爷爷送来锦旗上的内容。李金庭在办理霍某某诈骗案时发现,其妻子于2019年去世,霍某某身陷囹圄导致原本不富裕的生活雪上加霜,其子小翰跟随年长的祖母生活,举步维艰。
“现在给孩子办事特别困难,我说我是小孩奶奶,人家都说不行,必须是孩子的监护人才行。他爸爸短时间内又出不来,我不是他的监护人,可咋办呀?”小翰的祖母说出她的担忧。李金庭迅速与市人民检察院未检部门及县直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共同寻找帮助小翰的方法和途径。李金庭及时组织县民政局、当事人所在地村委干部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商讨解决方案,并最终确定通过协议方式变更监护人。
霍某某涉嫌诈骗案庭审后,李金庭就变更监护权的相关法律规定向其进行了说明。霍某某很快消除了顾虑,同意变更监护权。在村委干部和民政局工作人员的见证下,霍某某和其母亲白某某签署了变更监护协议权,小翰也得到了更好的保护。同时,在确定小翰符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条件后,协助其向县民政局递交了相关手续,顺利地领到了救助金;并及时将线索移交至院控申部门,协助小翰完成司法救助申请。最终,李金庭将1万元司法救助金送到了孩子手上,孩子脸上有了久违的笑容。
传播法律温暖
“检察官老师,你上次讲的校园欺凌的课我非常喜欢,自己好像也变勇敢了呢,这节课你再给我讲讲吧?”“检察官阿姨,真的有未成年人犯罪吗?他们都进监狱了?”面对这群可爱的“小客户”提问,李金庭结合工作实际,精心制作了《拒绝校园欺凌》《预防青少年犯罪》《民法典呵护少年的你》《解读“未保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内容丰富、生动活泼的法治教学课程,以现身说法、现场互动的方式,向同学们详细讲解相关法律知识,传授自我保护方法。
偏远山区的同学们始终是李金庭最为挂念的。为切实解决他们的法治教育困扰,让更多未成年人接受法治教育,在授课过程中,李金庭借助“钉钉”软件、“录播教室”等先进教学媒介,采取部分学生“线下”上课、全校学生“线上”听课的模式,将课程资料“统一打包”传送给每名学生、覆盖到每所学校,用技术手段解决距离难题,打通“法治进校园”的最后一公里,真正实现了法治进校园“全覆盖”。
李金庭还积极探索“互联网+法治教育”新模式,利用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微博、县融媒体等平台,制作并播放了和顺未检专栏,扩大未检工作的受众面。同时在法治进校园宣讲中,通过开展互动式巡讲、表演情景短剧、举办模拟法庭、知识竞赛、播放微电影等多种形式,将灌输式教育转变为体验式普法,推动未检法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切实提升未检法治教育工作实效。2021年全年,共开展了150余场的法治讲座,为1万余名同学带去法治大餐。
付出总有收获,坚持总有结果。李金庭入选了市人民检察院“新月”宣讲团和省院法治巡讲团成员,在全市检察机关青少年法治课竞讲活动中荣获“优秀宣讲员”“优秀风采奖”,在全省第三届未检业务竞赛中荣获“业务标兵”“最佳宣讲者”,荣获山西省检察机关“检护幼苗 助力乡村振兴”巡讲优秀巡讲员,“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工作者”称号;参演的短视频《案卷里的阳光》荣获第六届山西省平安山西“三微”比赛二等奖、山西省检察机关微课一等奖;和顺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荣获“山西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