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蓝”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黄河新闻网晋中讯 值中秋佳节来临之际,为保障人民群众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强化食品安全社会共建共治,9月7日下午,平遥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会同公益诉讼部门与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人员一道,深入柱柱水产生鲜超市、县兴旺肉食品有限公司、县肉制品有限公司,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
活动中,平遥县人民检察院干警与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深入库房、生产车间等重点领域,实地查看生产、销售食品的包装、生产日期等标识,向企业负责人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示原料、仓储、生产、物流等环节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点,督促企业负责人自觉遵守生产经营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诚实守法经营,坚决守住食品安全底线,并介绍检察机关履行公益诉讼职能保障食品安全情况,鼓励提供食品安全诉讼线索,助力食品安全共治共享。
各企业负责人表示,此次食品安全宣传活动,使其进一步增强了依法守信经营,维护食品安全的责任意识,今后将始终紧绷食品安全生产这根弦,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管理,积极融入食品安全共建共治中,确保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吃得安心。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直接关系民生福祉和社会安全稳定,守护群众美好生活是检察机关职责所在,平遥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以人民群众期盼为导向,依法能动履职,加强行刑衔接,深化内外联动,从严从重惩处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以“检察蓝”守护好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