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晋中讯 晋中市祁县公安局10月6日发布警情通报称,当地一名核酸初筛阳性人员故意隐瞒行程轨迹被立案侦查。
10月5日,祁县发现一名核酸初筛阳性人员。
经查:王某贵(男,53岁,祁县古县镇下古县村人)故意隐瞒在太原市河西农副产品市场的相关行程轨迹,并在下古县村家中为女儿举办婚礼。其行为严重违反疫情防控规定,造成疫情重大传播风险,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之规定,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祁县公安局已对其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警方提示,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复杂,广大民众应当认真履行个人责任,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自觉遵守防疫规定,警方将对违反相关疫情防控规定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