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遥县人民检察院拓展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工作新路径_黄河新闻网
 您所在的位置:黄河新闻网晋中频道 >  晋中>法制民生>
平遥县人民检察院拓展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工作新路径
2022-10-19 10:00:00    来源:黄河新闻网晋中频道

黄河新闻网晋中讯 为有效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推动强制报告工作纳入辖区网格化管理举措,破解强制报告宣传覆盖面窄、落实不到位、作用发挥不充分等问题,平遥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创新,于10月10日联合县公安局、县综合治理服务中心出台《平遥县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网格化管理办法(试行)》,护航强制报告制度落地生根。

该《办法》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运用强制报告举报平台、互联网等形式,设置以县综治中心为报送员,县公安机关为处置员,县人民检察院为监督员的处理流程,构建侵害线索快速反应机制。同时将法律援助、医疗救助、心理咨询、经济救助等救助体系纳入保护举措,通过表彰、奖励的办法激发网格员开展强制报告工作的积极性,严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死角。

《办法》的出台,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纳入网格化管理,融合各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力量,有效预防和及时干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实现强制报告线索收集便捷化、线索办理流程化、保护措施多元化,照亮侵害未成年人的“隐秘死角”,为未成年人提供特殊、优先、综合、全面的保护。

为推进该《办法》的有效实施,提升网格员强制报告的意识和能力, 10月14日下午,平遥检察院专职委员王利梅与县公安局法治大队队长马光俊、县公安局西城派出所所长赵瑞东、县综治中心主任张海青深入城西街道,开展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网格化管理培训,向该街道网格员普及强制报告相关法律知识,指导网格员开展强制报告相关工作,并通过张贴海报的形式,进一步扩大强制报告影响力。

下一步,平遥检察院将立足检察监督职能,持续跟进《办法》落实,联合各职能部门共同推进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六位一体”社会化综合保护体系和权益保障机制,积极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工作,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新格局。

[编辑:李炳仪]

手机黄河新闻网晋中频道
//jz.sx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