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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遥县人民检察院能动履职凝聚未成年人保护合力
2022-11-11 09:40:00    来源:黄河新闻网晋中频道

助力家庭教育 唤回缺位监护

帮教涉案未成年人 杨阳 摄

家庭监护缺失或教育不当,是未成年人涉罪的重要原因之一,强化家庭教育指导是《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提出的明确要求。2021年5月,最高检、全国妇联、中国关工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2022年1月,《家庭教育促进法》施行。平遥县人民检察院积极推动《意见》和《家庭教育促进法》落地落实,与相关职能部门协同联动,强化家庭监护责任,提升家庭教育能力,凝聚未成年人保护合力。

《督促监护令》为家庭教育指导开“药方”

办理涉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中,平遥县人民检察院在作出不捕决定或者附条件不起诉决定时,结合案件情况,深入分析查找未成年人涉罪背后原因,找准监护问题症结,针对存在家庭教育失当、监护不力、疏于管教等问题,联合妇联、关工委、教育、公安等部门对涉案未成年人父母进行训诫,并制发《督促监护令》,有针对性提出监护举措,督促家长认真分析自己在教育孩子上存在的问题,更新教育理念,改变教育方法,加强与孩子的沟通交流,让孩子感受家庭的温暖。今年,共计召开训诫会8场,发出督促监护令 26份。在今年办理的郭某某等9人强奸案中,对其中涉案的5个家庭发出《督促监护令》,指出存在问题,提出对应意见,并联合各部门进行集中训诫,从不同层面、角度指出事件的危害性和严重性,引导教育家长们充分认识到监护缺失、不严加管教孩子的严重危害后果,积极落实《督促监护令》,提升监护能力,履行好监护责任。该5组家庭积极参与亲职教育,对孩子的监督教育作出详细规划,2个家庭的父母主动对工作岗位进行调整,以便更好陪伴孩子成长,家庭关系明显改善,帮教成效显著。

协作联动确保《督促监护令》落地见效

阵地“联建”,当好主导者。去年9月,平遥县人民检察院会同县妇联、县关工委、县心理卫生协会联合成立全省首家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中心——平遥县护蕾家庭关爱中心 ,以检察机关为主体,以妇联、关工委、心理卫生协会为支撑,以推进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科学化、规范化,筑牢家庭保护防线为宗旨,重点开展涉案未成年人家庭、失管未成年人家庭和预防性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中心成立以来,运用亲子教育、社会实践、授课讲座或者一对一辅导等措施开展多元化家庭教育指导,建立健全涉未成年人案件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体系,助力30余个家庭修复亲情关系,筑牢家庭保护前沿防线。

机制“联通”,当好协调者。与县妇联、关工委联合会签《关于在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衔接机制》,从指导思想、适用范围、教育内容、程序启动、工作模式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创立了检察机关启动家庭教育指导的工作机制,明确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的对象,规范家庭教育指导的工作程序,使家庭教育指导更加专业。

隐患“联防”,当好引路者。《家庭教育促进法》颁布实施以来,平遥县人民检察院梅姐未检团队积极参加当地妇联组织的“家庭教育大讲堂”活动,走进社区、走进农村、走进学校,从检察机关履职的角度就未成年人常见犯罪以及背后存在的家庭教育问题、未成年人青春期问题,以案释法,向家长们宣讲未成年人保护有关法律常识和家庭教育知识,增强监护人的监护意识和教育的主动性。

问题“联治”,当好解铃者。联合相关部门,为涉案未成年人家庭量身设计个性化教育指导方案,根据《督促监护令》提出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安排家庭教育指导课程,并联合妇联、关工委等部门,链接家庭教育指导师、心理咨询师、司法社工等社会力量,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在陈某强奸罪一案中,依法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后,联合妇联、关工委及司法社工组建帮教团队,结合陈某青春期的偏差行为和父母需提升监护能力问题,制定了涵盖青春期教育、改善亲子关系、法律学习、心理疏导等内容的精准帮教方案,就陈某及其父母存在的问题,由妇联推荐的家庭教育指导师开展一对一辅导,指导进行亲子阅读,促进亲子关系改善,建立正确科学的教养模式。组织与陈某家庭有类似问题的多个涉案未成年人家庭召开亲子沙龙座谈会,家长们在会上进行交流、分享,并由妇联儿童专家、关工委“五老”在教育引导和资讯方面提供团体辅导。同时,将陈某与其他被帮教的孩子组建“青春互助”成长小组,在民政部门、团委的支持下,进行帮扶困境儿童、孤寡老人,投身抗疫志愿服务,参观红色基地等多种社会实践活动,促进陈某等帮教对象认识自我,增强自我觉察,帮助其自我成长和正向转变。陈某的认知力得到提高,人生观、价值观得到矫正,父母监护能力提升,今年顺利参加了中考,9月份回归校园。

去年以来,平遥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妇联、关工委以及平遥县、祁县、太谷区的社工组织,对20余名处于附条件考验期内的涉罪未成年人有效开展帮教和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这些孩子有的回归学校,有的升入高中、大学,有的有了正当职业,家庭关系明显改善,有力贯彻落实了对涉案未成年人 “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

平遥县人民检察院将立足法律赋予职责,依法能动履职,不断总结探索行之有效的家庭教育指导模式和方法,协调推动社会力量联动守护,提升家庭教育指导的专业性和科学性,优化工作质量和效果,推动解决家庭教育深层次问题,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王利梅 吕静)

[编辑:李秀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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