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晋中讯 交通信号灯是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交通信号灯能否保持清晰、醒目、准确、完好,事关过往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是道路交通安全的生命灯。近日,榆社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中发现,东升东街与凤台南路交叉路口的红绿灯在该处道路施工期间停用,但在施工结束后长达近一年之久一直未修复,而该路段车流量、人流量大,已经发生了多起交通事故,群众多次反映仍未得到妥善解决,给过往车辆和行人造成了安全隐患。
为此,榆社检察院充分发挥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依法向相关部门提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尽快依法全面履职。该行政机关在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在一天内解决了上述问题。现该处交通信号灯已恢复正常使用,有效缓解了该路段交通拥堵、事故频发等安全隐患,保障了过往车辆和行人的通行安全。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榆社检察院将继续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聚焦关乎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大格局推动工作,切实为民办实事解难题,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守护人民美好生活贡献榆社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