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晋中讯 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是助力地方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绿色生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有效手段,在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中具有重要作用,事关民生福祉。近日,灵石县人民检察院开展了督促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成功督促某企业依法编制了水土保持方案。
案件办理中,灵石县人民检察院以服务保障大局为出发点和着力点,成立水土保持公益诉讼监督办案组,深入县域多家企业实地走访,调查取证,了解案涉企业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具体情况,同时与企业负责人深入交流,了解其在水土保持工作中的实际困难与需求,为其提供相应的法律解读。针对履职中发现的某矸石治理有限公司未按照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存在水土流失潜在隐患的情形,及时向县水利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
今年以来,灵石县人民检察院对照省检察院部署开展的“打击水土保持违法行为,保护黄河中游生态环境”专项活动监督重点,与县水利局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充分发挥企业与行政机关自我纠错及维护公共利益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共督促7家企业依法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解决了水土治理工作中长期存在且易被忽视的问题,切实消除了水土流失隐患,保护了水土资源,保障了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对于县域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治理意义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