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晋中讯 榆次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为指引,实行办案、监督、预防、教育并重,惩戒与帮教相结合,持续推进未成年人双向、综合、全面司法保护,不断提升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质效。
惩教结合 挽救“迷途的你”
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于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险性不大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榆次区人民检察院坚持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严格落实各项相关制度,切实做到“因人施刑、因人施教”。
“你在成长中有什么事情对你影响重大?”“你是否会跟孩子沟通交流?”“孩子在学校表现如何?与同学和老师的人际交往如何?”这是榆次区人民检察院在对涉案未成年人做社会调查时经常问到的问题——对涉案未成年人做社会调查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可以通过对未成年人家庭情况、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社会交往等多方面情况进行深入了解,并为后期办案及针对性帮教列出“药方”。
此外,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涉案未成年人存在父母监护缺位或管教方式不当的问题,榆次区人民检察院制发督促监护令,提出针对性监护意见,积极引入未成年人保护社工组织的专业力量,对涉案未成年人家长开展家庭教育指导,优化未成年人家庭成长环境。针对不同被帮教对象的实际问题,点对点开展定制式和阶段式相结合的帮教计划,帮助涉罪未成年人顺利返学、回归社会。
能动履职 保护“受伤的你”
对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坚持“零容忍”从严惩治不手软,坚持依法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不松懈,减轻犯罪对未成年人身心造成的伤害,帮助未成年被害人走出困境,是检察机关的职责使命。
自最高检制发“一号检察建议”以来,榆次区人民检察院没完没了抓落实、促实效,建成“一站式”取证救助办案区,通过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对未成年被害人一次性完成证据收集、身体检查等工作,及时开展心理疏导,避免对未成年被害人造成“二次伤害”。
送法进校 守护“校园的你”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育人以法,润物无声。青少年法治教育是一项“筑基”工程,需要法治副校长深耕细作。榆次区人民检察院已有共计27名检察官担任辖区内30所中小学的法治副校长,并积极开展以网络安全等为主题的多形式法治宣传,切实落实好法治副校长作用。
提升履职能力,护航学生校园安全。榆次区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白鸽、党组成员张雷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教育局入校开展法治宣传进校园、校园安全检查综合行动。针对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在对学校食堂管理人员普及相关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知识的同时,责令有关责任主体立即整改,并制发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有力保障未成年人“舌尖上的安全”。
多措并举 护航“成长的你”
为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构建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格局,开展一系列涉未成年人社会综合治理专项监督工作,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助推强制报告落实,开展酒店违规接待未成年人专项行动。榆次区人民检察院对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中部分旅店、宾馆未严格落实身份信息登记的情形,及时通过检察建议督促公安机关依法履职,对违反有关规定的涉案旅店、宾馆予以处罚,并要求旅馆业从业人员严格落实入住登记和强制报告制度,为未成年人构建平安和谐社会环境。
法护未来,向阳而生。榆次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践行“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努力把未成年人保护这项“朝阳事业”做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