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频发,严重危害人民财产安全和信息网络秩序,为切实维护公众切身利益,守好群众“钱袋子”,平遥县人民检察院纵深推进“断卡”行动,坚持依法能动履职,提升办案质效,以“我管”促“都管”,促进构建全链条反电诈格局,取得较好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22年4月至5月期间,经韩某某介绍,李某某在自己的手机上开通手机银行,下载“纸飞机”软件,用自己的银行卡在不同银行账户之间转账、刷流水,帮助犯罪分子掩饰、隐瞒资金来源和去向。同时,李某某还介绍了侯某、郭某等13人从事转账、刷流水,并将他们拉入“纸飞机”群,由李某某负责排班,整理统计群里跑分、刷流水的总金额,结算群里转账人员的好处费。
2022年10月11日,公安机关以李某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移送平遥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官全面审查案卷,积极追诉追赃,准确认定犯罪,于12月20日,以李某某等14人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提起公诉。2023年3月9日,县人民法院以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李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对侯某等其他13名被告人判处缓刑。
在办案过程中,检察机关精准研判,积极追诉追赃。李某某等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涉及全国各地被害人共20多名,涉案流水最多的2000多万元、最少的300多万元,有明确被害人转入金额共计20多万元,受害人之多、涉案金额之巨、涉案电子证据关联之复杂难以想象。承办检察官认真查阅卷宗、电子证据、分析案情,确保案件质效。同时,加强与公安机关协调配合,开展追诉漏犯工作。经过一个月的补充侦查,公安机关陆续将本案其他13名漏犯移送审查起诉。
承办检察官以“止于至善”为标准,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追求司法办案质效。承办检察官在讯问被告人李某某时,刚开始他不承认自己的犯罪行为,对此,承办检察官积极突破外围,提讯其他13名犯罪嫌疑人,核查犯罪事实,部分被告人指出是李某某介绍自己转账、刷流水。承办人找准症结,与被告人的辩护人积极沟通,核实案件详情与细节,在提起公诉之前,找准最佳时机,发挥精准量刑优势,进行了于法有据、于情有理的释法说理。最后,被告人李某某认罪认罚,至此,全案14名被告人均认罪认罚。在值班律师、辩护人的见证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其中有一名嫌疑人退赃3万元,弥补受害人损失。
依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同时,检察官能动履职,深化社会综合治理。坚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针对性地对新形势下电信诈骗犯罪常见手段和防范措施开展法治宣传。并深入分析案件背后反映的社会治理问题,将办案与长效治理相结合,与公安部门、金融系统、乡政府等部门联系,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建立常态化联动机制,通过法治讲座、庭审观摩等形式推进检察建议的贯彻落实。通过延伸办案效果,有效推进规范行业治理,最大限度挤压铲除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滋生的空间和土壤。
检察官说法
本案系团伙作案,是近年来平遥县人民检察院受理的个案中被告人人数最多的犯罪案件,呈现出专业化、集团化之趋势,社会危害性大。检察机关把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贯彻落实到办案中,打击犯罪的同时也保护了被告人的权益,14名犯罪嫌疑人均自愿认罪认罚,检察机关提出精准量刑建议,体现司法的公平正义,最大程度地释放司法善意,案件的办理达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相统一。
在此,检察官提醒大家,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日益猖獗,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数量呈现上升趋势,涉案人数逐年上升,犯罪手段新型化、多样化。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对于这种“动动手指”就能“轻松”赚钱的骗局,一定要谨慎又警惕,深刻汲取该案14名被告人教训,不要贪图不义之财,为了蝇头小利触犯法律,断送自己和家人的前程。(李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