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23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发布“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支持创新发展典型案例”,灵石县人民检察院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知识产权保护监管职责检察监督案入选。
2022年2月,灵石县人民检察院依职权监督发现,学校周边的文具用品店售卖带有“冰墩墩”形象的玩具,经研判,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办案人员认为可能存在侵犯知识产权的行政违法线索。2022年2月16日,检察机关对该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案件立案,并迅速开展调查核实。通过现场调查、询问相关当事人等方式,查明多家商场、金店、文具店、蛋糕店、建材店均在未取得授权的情况下,违法销售含有“冰墩墩”形象的商品。2022年3月3日,该院依法向灵石县市场监管局公开送达了知识产权保护行政执法《检察建议书》,建议依法对涉案商家未经授权使用“冰墩墩”等奥林匹克标志的违法行为进行整治,同时对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行为进行全面排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监管,切实保障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灵石县市场监管局收到检察建议后,迅速指派行政执法人员深入涉案商家核查相关违法事实,并作出没收侵权商品、罚款、责令停止侵权行为的行政处罚。同时,市场监管局在辖区范围内开展了涉冬奥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本次专项行动共计查处涉案商家7户,没收侵权商品265件,切实打击了侵犯冬奥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在县域内形成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
该案系灵石县人民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在日常工作中发现,该院注重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依法能动履职,主动立案调查,以公开送达方式向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发出检察建议,释明行政检察监督职能,提高了监督的精准度与权威性;进一步强化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双向衔接”,通过开展同步监督、联合普法等方式共同加强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和行政保护,不断探索知识产权行政检察监督的新模式,推动县域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以高质量法律监督为创新驱动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在坚持依法办案的同时,该院贯彻“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的工作要求,坚持系统观念,开展诉源治理。针对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治理中存在的共同性、普遍性问题,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清查整治,推动知识产权行政检察监督由个案办理向类案监督转变、向社会治理延伸,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综合效果,促进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石小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