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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石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助力守护“心灵之窗”
2023-06-09 10:00:00    来源:黄河新闻网晋中频道

黄河新闻网晋中讯 6月6日是全国爱眼日,眼睛是人们的“心灵之窗”,格外重要。在当今,隐形眼镜、美瞳作为一种广受欢迎的视力矫正方式,得到越来越多消费者的追捧。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针对隐形眼镜市场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隐患,灵石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开展专项活动,对县域内眼镜店、美妆店、饰品店进行走访调查。

在调查取证过程中,灵石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干警发现部分眼镜店、美妆店、饰品店存在无《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销售隐形眼镜、美瞳及护理液的情况,也没有建立隐形眼镜及护理液医疗器械购进台账及销售记录,商家的上述行为给消费者带来较大安全隐患。针对发现的问题,公益诉讼办案团队当场向商家释法说理,要求商家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合法经营,同时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并做好销售记录,引导眼镜店商户规范经营,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按照《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相关规定,隐形眼镜、美瞳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商家必须持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才可经营。佩戴这些无证经营的隐形眼镜,其安全性无法保障,容易引起多种眼部炎症及并发症,损伤消费者身体健康,严重侵害不特定群体公共利益。

下一步,灵石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开展法律监督工作,努力提升公益诉讼案件办案质效,常态化开展专项检察监督活动,为规范医疗器械经营行业领域、保障消费者健康安全贡献检察力量,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编辑:李炳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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