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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权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一体化履职 共护左权生态
2023-06-19 10:00:00    来源:黄河新闻网晋中频道

黄河新闻网晋中讯 近日,在办理一起武某某非法采矿案件中,左权县人民检察院通过检察一体化履职,坚持“惩戒与教育”、“打击与修复”、“内部协作与外部联动”相结合,达到了惩罚刑事犯罪、教育挽救被告、修复生态的良好办案效果。

2022年9月18日22时至19日5时30分许、2022年9月21日20时至22日4时许,武某某两次伙同裴某某等7人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在左权县辽阳镇大节村盗采铝土矿石。盗采的矿石资源中, 597吨被武某某等人以89600元进行出售后,剩余的矿石原料及筛选后的粉料经评估、鉴定,价值为71770元。两次涉案总价值共161370元。私采现场原有灌木植被被损毁,碎石遍地、山体根部形成一圆形采坑,场地地面高低不平、沟坎纵横,生态环境受到破坏。武某某等人非法采矿行为不仅破坏了国家矿产资源,同时对生态环境造成损害,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制定修复方案+释法说理” 生态修复具体可行

2023年4月,该案由第一检察部在履行批准逮捕职能中向第三检察部进行移送,第三检察部即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部立案。因案发现场非法采矿点曾多次发生过私挖乱采行为,为避免私采现象再次发生,同时使受损的生态环境尽快得以修复,左权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会同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共同到现场进行查看,详细制定修复方案,并确定具体修复金额。与此同时,左权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与第一检察部共同对当事人开展释法说理工作,说明认罪认罚、主动承担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责任将作为重要的量刑考虑因素,增强当事人承担生态修复责任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缴纳修复费用+组织实施” 生态修复顺利进行

审查起诉阶段,在宽严相济司法政策的感召下,当事人均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并交纳了修复金23450元。最终在属地乡政府监督下,由非法采矿点所在村小组利用上述修复金进行了具体修复。修复中共平整场地1200平米,覆土50公分,栽植松树150棵,修排水沟一条并播撒草籽。经现场查验,树木均已成活,草籽已露出嫩芽。

“检察听证+现场评估” 生态修复可感可触

2023年6月2日,左权县检察院在修复现场举行公开听证。听证中,左权县检察院案件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当事人就生态修复实施过程进行了陈述,并真诚认罪悔过。左权县检察院特邀县林业部门从事营林业务的专家、属地乡镇政府等部门,在现场就所栽植松树的成活情况、播撒草籽等植被修复效果进行了评估。听证员对修复效果给予肯定。两位承办检察官结合近年来左权县生态环境损害案件、县域私挖乱采现状、“修复司法理念”、公益诉讼职能以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了现场普法,受到了与会人员的欢迎。

因当事人已积极缴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生态修复效果经公开听证,评估已基本到位,即当事人已承担生态环境损害修复的民事责任,社会公共利益得到保护。左权县检察院遂依据《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的相关规定,对该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终结审查。

今后,左权县检察院将秉持保护生态检察一体化履职的办案理念,强化检察机关各内设机构在线索移送、生态环境修复、现场效果评估、释法说理、提起诉讼等各环节的内部协作;加大与行政机关在现场评估、跟踪监督、凝聚合力上的外部协作,汇聚多方力量,努力绘就左权公益保护的最大“同心圆”

[编辑:李炳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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