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晋中讯 “投资商品真能稳赚不赔?足不出户就能坐享高额回报?介绍熟人还有高额提成?如果您接触到类似投资项目,请一定记住:致富千万条,防非第一条!参与非法集资,法律不保护,政府不买单,风险全自担……”烈日炎炎下,检察干警们为广大群众送去阵阵“防非清风”。
为深入贯彻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切实做好《山西省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实施细则》的落地执行工作,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防非意识和识非、拒非能力,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非法集资类案件的发生,切实保障群众财产安全,6月15日,平遥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山西银行平遥支行深入网点及周边社区、商户,开展以“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为主题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干警们主要依托金融机构网点为宣传阵地,同时利用周边社区、商户人员较为集中的优势,通过悬挂宣传条幅、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手册、LED屏滚动播放宣传视频、以案释法、法律政策解读、风险提示等方式,结合《条例》和《细则》向来往群众介绍非法集资的概念、特征、表现形式,重点揭示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段及其社会危害性,巧用“四看三思等一夜、三要三不要”等口诀进行风险提示,细心解读损失承担的相关法律规定,破除广大群众对“参与非法集资损失由政府买单”的误解与期望,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理性选择投资渠道,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
针对信息来源渠道较为单一、防范意识不足的老年群体,重点围绕养老、涉农、解债等领域,针对性开展宣传教育,强化警示提示,引导广大老年群体远离集资陷阱,护好一生血汗钱。
下一步,平遥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强化对非法集资类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及宣传力度,利用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集中宣传日,全方位、多角度开展重点突出、特色鲜明、喜闻乐见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增强宣传的覆盖面和渗透力,筑牢守护人民群众“钱袋子”的“防护网”,为维护平遥县经济安全、社会和谐稳定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