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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专题培训会召开
2023-09-18 09:40:00    来源:黄河新闻网晋中频道

为准确把握、科学适用新修订的《山西省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引导广大检察人员准确认识和把握指标背后的司法理念、司法规律、司法价值,科学运用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推动晋中市检察业务提质增效,9月15日上午,晋中市人民检察院举办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专题培训会,省检察院案件管理业务教官王拥政进行专题授课,会议以电视电话形式召开。党组书记、检察长周东曙出席培训会议,市、县两级检察院入额院领导,业务部门全体人员参加学习。会议由副检察长刘宇红主持。

王拥政同志围绕流程的规范操作、案卡的规范填录、数据的规范产生以及存在的反管理问题,逐一对评价指标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培训内容丰富,操作性强,为全市检察人员进一步吃透指标含义,统筹推进各项检察业务工作,“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指明了方向。

刘宇红要求,一要筑牢底线,确保数据真实。两级检察机关要深刻认识到,检察业务数据准确是开展分析研判、把握办案趋势、服务领导决策的基本前提,是“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具体体现。要正确处理数量、质量、效率、效果与公平正义的关系,防止“数据冲动”“数字竞赛”,在确保严格依法办案的同时,更要确保数据真实。二要重视会商,推动工作开展。要善于运用评价指标和会商机制推动工作,注重通过评价指标和其他各类业务数据的变化,发现和找准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地区检察业务工作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典型性问题,以科学有效的措施指导工作、解决问题,促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三要分工协作,确保问题解决。案件管理部门要继续深化完善检察业务数据日常核查工作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业务部门要将数据核查整改情况按时反馈案件管理部门。对于分析研判会商发现的检察工作问题,两级检察院案管办、业务部门要加强配合,做更有深度、更切合实际的分析,精准施策,确保问题的解决。(李子涛)

[编辑:李炳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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