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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权县人民检察院能动履职助力实现“枫桥式”网格基层治理模式
2024-01-03 09:30:00    来源:黄河新闻网晋中频道

为实现“琐事不出格、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枫桥式”网格基层治理模式,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基层,2023年以来,左权县人民检察院聚焦省、市、县关于开展“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化解基层矛盾纠纷 助力转型发展”专项行动要求,将检察履职融入基层治理,为构建和谐左权提供司法保障。

将矛盾化解融入履职全过程 深入推进诉源治理

做优刑事检察。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在办理罪行十分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的案件过程中依法加大惩处力度;在办理特定轻微刑事案件审查起诉过程中,开展不捕不诉案件释法说理工作,敦促犯罪嫌疑人向被害人道歉、赔偿,引导被害人谅解犯罪嫌疑人,化解社会矛盾。2022年至2023年11月,通过释法说理,共督促犯罪嫌疑人主动退赔222万元 。

做强民事检察。开展民事检察和解工作,注重矛盾纠纷的化解和预防,通过为当事人减少诉讼成本、重调查核实、重释法说理,以“小切口”为依托,依法、准确快速促进矛盾化解。2022年至2023年11月,该院在办理民事案件过程中,共向当事人释法说理60余次,当事人撤回监督申请11件,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息诉案件15件。

做实行政检察工作。积极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通过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检察建议、促成和解、心理疏导和司法救助等方式,对行政争议进行整体性、彻底性地一揽式解决,实现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正当诉求的有效维护。2022年至2023年11月,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案件共计23件,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翟某某申请执行监督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十大行政检察典型案例。

做好公益诉讼工作。针对受损公益事实清楚、行政机关同意立即整改的案件,运用磋商程序,通过召开磋商会议、整改推进会等方式向当事人释法说理,阐明事实,最大程度提高违法主体的整改自觉,减少行政机关监督整改难度,在诉前实现公益保护目标,达到“双赢、多赢、共赢”的效果。2022年至2023年11月,共有60起案件通过诉前磋商程序解决,为国家挽回财产损失200余万元。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宗旨 纾解群众急难愁盼

用心畅通群众诉求表达途径。继续完善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通过打造服务大厅、网络平台、热线电话“三位一体”的集成式服务阵地,拉近检民距离,便捷检察服务,畅通当事人反映渠道。

用情解决民之所盼。对原处理决定正确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及时答复当事人并做好情绪疏导工作;对发现的原处理决定确有错误的信访案件,及时受理审查,通过认真审阅卷宗,调查核实,坚决依法监督纠正并及时将处理结果告知当事人。对人民群众的信访和诉求,做到“件件有回复、件件快回复、件件好回复”。

释法说理化解矛盾。将释法说理工作贯穿“受理-审查-结案”各个环节,通过联合接访、调处、救助等方式开展矛盾化解工作,做到“能化解尽化解,应化解尽化解”。该院在办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执行检察监督案件过程中,将矛盾化解工作贯穿于受理、审查和结案环节,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依托“检察+网格”监督模式 助力基层社会治理

基层网格员是社会治理的重要参与者,在底数摸排、信息收集、政策宣传、矛盾化解等方面承担着重要职能作用。该院借助基层网格化管理优势,及时收集涉检线索,使检察职能向社会治理“神经末梢”有效延伸。

普法宣传到网格。建立“线上+线下”网格员培训体系,选派检察业务骨干,定期面向全体网格员普及“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知识,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主题培训活动,积极到社区开展送法入户、普法宣传工作。2023年以来,先后组织干警走入各社区,通过以案释法、普法微视频等方式开展宣传,把法律送到群众身边,营造学法用法尊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为平安左权提供法治保障。

职能延伸到网格。将每一个社区确定为一个“大网格”,检察官“一对一”进入网格,加强同社区网格员的日常沟通交流,通过线上对接、入户走访、座谈交流,参与社区协商议事,开展志愿服务以及释法说理、征集线索等工作,延伸监督触角,参与社区治理。

矛盾调处到网格。检察官采取带案下访、上门听证等方式,普及法律知识、收集群众诉求、摸排矛盾隐患;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联合接访、调处、救助等举措,开展矛盾化解。

积极开展检察公开听证 让公平正义可见可感可触

以理念转变为引领,全面落实检察听证工作,坚持“应听尽听”,将听证范围从普通刑事案件领域向公益诉讼、行政监督、申诉信访、复议案件领域拓展,实现听证案件类型全覆盖。

积极探索开展“简易听证”,对案件已经过两级人民检察院审查、申诉人未提出新的理由,检察机关决定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的案件,通过简易听证释法说理,说服当事人息诉。2022年至2023年11月,开展“简易听证”案件 12件。

创新开展“上门听证”。针对信访人年老体弱、身患残疾、行动不便,或因婚姻家庭、亲友邻里纠纷等情形探索开展上门听证,把检察院“搬到”群众家门口,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公正和检察温度。在办理吕某某故意伤害案过程中,考虑到案情简单,采取上门听证,开展释法说理工作,敦促犯罪嫌疑人主动归还欠款,并支付合理利息,获得被害人谅解。

人民利益是检察办案的根本落脚点,人民群众是办案质效的首要评判者。左权县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切实解决群众实际问题,为助力县域社会治理贡献检察力量。(周丽霞


[编辑:李秀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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