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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权县人民检察院:守好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2024-01-19 09:30:00    来源:黄河新闻网晋中频道

黄河新闻网晋中讯 2023年,左权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强化政治引领,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目标,牢牢把握保护刑事被执行人合法权益和促进刑事执行法律功能两条工作主线,聚焦执行监督主责,突出抓好核心业务,在依法监督、敢于监督、规范监督中不断提升监督能力和监督水平,全年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迈上新台阶。2023年刑事执行检察业务在全市执检业务考核中位列第二。

充分发挥“派驻”+“巡回”检察优势,切实维护监管场所安全与稳定。

持续强化派驻检察。加强队伍建设,严格按照上级指示要求,完成派驻检察人员五年轮岗,新组建了员额检察官+助理检察官+书记员3人派驻小组,确保每个工作日至少两名检察人员在岗。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工作,坚持日志填录,通过每日深入监区、与在押人员谈话、查看监控视频等开展日常检察监督,紧盯收押入所、日常管理监督、出所等关键环节,重点对日常监督中混管混押、违规流入违禁品、在押人员管理在押人员、“牢头狱霸”等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18件,检察建议1件,均已采纳整改。

持续深入巡回检察。在上级检察院的指导下,联合县消防大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2023年巡回检察,发放调查问卷60余份,与10名在押人员和7名管教民警谈心谈话、并现场对监管设施、医疗卫生等进行检查,针对消防安全隐患、药品管理不规范、违规流入违禁品等违法情形,提出纠正违法意见2件,检察建议1件,均已采纳整改。

多渠道、全方位开展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助力推进平安左权建设。

实行“一比、二访、三查、四核”工作法,多举措开展社区矫正监督工作。“一比”即每案对比执行文书和判决文书;“二访”即走访社区矫正对象、走访帮教责任人员;“三查”即查文书送达是否全面,查交付执行是否及时,查执行罪名、考验期限是否正确;“四核”即核法定条件、核法定程序、核监管责任、核质量效果。

全面检察与开展重点检察相结合,全方位对社区矫正监管活动进行监督。全年对县辖区内9个司法所进行日常监督检察,实现检察监督全覆盖,并在重大节假日、重要节点,对重点乡镇司法所重点人员采取不提前通知方式进行抽查监督20人次。

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巡回检察监督。综合运用抽查“晋矫通”手机APP签到情况、与社矫对象进行个别谈话、实地走访、查阅执行档案等措施,监督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履职尽责情况,严防出现脱管、漏管、虚管等严重违法情形,同时核查是否存在以监管名义侵犯社区矫正对象合法权益的现象。

发现问题及时依法依规监督,提升监督刚性。全年通过日常监督和社区矫正巡回检察监督,对监管活动中存在的违法违规情形共提出书面纠正监督意见45件、检察建议1件,对严重违反监管规定的9名社矫对象提出警告、1名社矫对象提请治安处罚建议,均已采纳整改。

扎实推进专项活动监督,全面履行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职能。

在常态化财产刑执行监督检察的基础上,依托《关于开展涉民营企业案件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检察专项活动》和《“雷霆2023”专项活动》,纵深开展财产刑检察监督工作。从执行立案、执行活动、变更执行、执行结案、财产处置等环节入手,针对程序性违法提出纠正监督意见15件,切实维护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扎实开展“雷霆2023”职务犯罪案件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检察专项活动,经监督,专项活动期间推动法院共执行到位资金311.93万元。

积极开展“老病残”罪犯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活动。经排查,1名社区矫正对象系因疾病被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矫正期间定期报告本人身体情况、病情复查情况,暂未发现收监情形。

继续推进判处实刑刑罚未交付专项活动。经监督,全年2名罪犯被及时收监执行。

开展强制医疗、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案件法律监督工作。经摸底排查,未发现此类案件。

回首来时路,砥砺新征程。2024年,左权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将继续立足职能、能动司法、扎实工作,继续探索各类刑事执行监督案件的监督方式,推动刑事执行工作提质增效,把好司法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

[编辑:李炳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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