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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遥县人民检察院:“益”心守护舌尖上的“年味”
2024-01-26 09:25:00    来源:黄河新闻网晋中频道

随着春节临近,大街小巷升腾的“烟火气”扑面而来,超市里人头攒动、热闹非凡,尤其是各类干果、糕点等散装食品,因品种丰富、分量随选、价格实惠,备受消费者欢迎。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过一个祥和的春节,平遥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充分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能,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超市开展春节前食品安全专项监督行动,全面保障春节期间食品安全。

联合检查组仔细查看超市的经营资质,详细询问店内生鲜肉食等的进货渠道,重点查看散装食品经营区域,宣传《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知识。经检查发现,个别超市存在散装食品未按规定设置标签、未做防尘防蝇措施,冷冻冷藏食品未按规定贮存,熟肉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保健食品未按规定设置专区等食品安全隐患,容易产生维权纠纷,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针对发现的问题,要求商家立即整改,并建议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日常监管,把好年货食品安全关。

食品安全重于泰山。下一步,平遥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聚焦食品安全,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形成“检察监督+行政监督”的保护合力,共同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真正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吃得安心、用得舒心”。(霍海燕

[编辑:李炳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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