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人民检察院:检护民生办实事 检察和解促团圆_黄河新闻网
 您所在的位置:黄河新闻网晋中频道 >  晋中>法制民生>
晋中市人民检察院:检护民生办实事 检察和解促团圆
2024-05-13 09:30:00    来源:黄河新闻网晋中频道

“感谢解检察官的关心,我们现在挺好的。”这是孟某最近给解瑞芳检察官回复的微信。事情还要从一起离婚纠纷案件谈起。

孟某与杨某某于2020年经人介绍相识,2021年5月,登记结婚、举行婚礼。2021年12月,双方育有一子。在共同生活中,双方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2022年1月底后一直分居生活。

2022年5月,孟某向某县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其与杨某某离婚,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协商确定婚生子由谁抚养。一审法院判决离婚,并对财产做了分割,决定孩子由孟某抚养,杨某某给付抚养费至孩子成年。孟某对一审判决中的返还彩礼部分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判决孟某返还杨某某彩礼10万元。2023年10月,孟某申请再审被驳回后,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

孟某认为,本案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返还彩礼的规定,男方给付的彩礼主要用于婚后夫妻生活、给男方母亲看病以及抚养孩子,法院判决返还彩礼属适用法律确有错误。杨某某婚前给付彩礼21.8万,法院判决返还10万,女方没有工作需要抚养孩子,即使返还法院行使自由裁量权也明显不当。

收到民事监督申请书后,检察官解瑞芳和助理赵建树详细审阅了原审案卷,与孟某电话了解具体情况。通过审查认为,关于彩礼返还,实践中争议较大,法官结合具体案情可以酌情返还,但是要兼顾公平和保障妇女、儿童的基本权益,谨慎行使自由裁量权。结合孟某提供的微信转账记录和消费截图,基本能够证明孟某所述真实,彩礼主要用于婚后生活和抚养孩子,且杨某某没有提供证据证明给付彩礼导致婚后生活困难,原审判决确有不当。

考虑是提请抗诉还是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时,检察官在重新阅卷中发现孟某与杨某某离婚前的一段微信聊天记录,男方认为在婚姻中有些问题处理不妥,主动承认错误,希望重归于好,但女方不相信,随后诉至法院。检察官认为,双方结婚时间短,尚在感情磨合期,夫妻出现矛盾在所难免,如果简单提请抗诉或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案件虽结,但夫妻双方就再无和好机会。检察官试着分别给孟某和杨某某打了电话,想了解双方感情是否真的已破裂。通过电话,检察官明显感觉到双方既有怨气,但又没有想象得那么决绝。孟某离婚后一人抚养孩子倍感艰辛,产生回归家庭的想法。而杨某某语气生硬,态度总是反复,对婚姻既不舍又无奈。检察官认为双方还有和好的可能,于是进一步电话沟通做思想工作,召集夫妻双方一起到检察院。检察官让双方各诉衷肠后,结合自己的经历与双方谈婚姻、谈家庭、谈责任,引导双方正视婚姻中存在的问题,多从自身找原因,既要珍惜缘分又要感悟婚姻不易,用亲情化解破裂的夫妻关系。经过检察官3个小时的谈心,孟某、杨某某态度明显转变。2024年2月,双方和解,孟某自愿撤回监督申请。

守护孩子,就是守护未来;守护家庭,就是守护安宁。夫妻关系是家庭的基石,而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国家的根基。夫妻离婚纠纷连着民生、系着民心,处理好此类纠纷对于维护家庭和谐、社会稳定和为儿童营造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检察机关在办理家事纠纷民事监督案件中,围绕案结事了人和政和的目标能动履职,善于解法结化心结,充分释放了检察温度和司法善意,促进了家庭、社会和谐。该案的办理是晋中检察院践行最高检党组提出的“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生动实践,也是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的具体体现。(赵建树)

[编辑:李炳仪]

手机黄河新闻网晋中频道
//jz.sx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