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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顺县人民检察院“三个抓手”助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提质增效
2024-05-15 09:50:00    来源:黄河新闻网晋中频道

和顺县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以下简称侦协办)正式挂牌成立以来,和顺县人民检察院与和顺县公安局相向而行,持续发力,充分发挥侦协办的监督、沟通、协作、配合枢纽作用,2023年以来共同堂培训4次,召开联席会议7次,提前介入10件,捕前分流8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6件,监督立案10件,监督撤案6件,纠正违法侦查活动70件,移送案件线索2件,实现了侦协办规范化运作、实质化运行、长效化运转,全面提升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质效。

以健全机制为抓手 保障侦协办“规范化”运作

“制定规则”保障“规范化”。制定和完善《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明确领导小组、主要职责、主要职能。在此基础上,协商确定办公地点、人员构成,制定细化侦协办管理规定、工作台账等规章制度,以明晰的工作规则确保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的规范化运作。

“完善制度”保障“规范化”。完善信息共享制度,在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区搭建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平台、公安机关警务综合平台两套系统,实现双方案件信息实时化查询与交流,解决信息共享难、监督协作难的问题。制定联席会议制度,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以及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进行研讨、交流,达成共识。规范提前介入制度,加强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提前介入侦查与引导取证工作,确保案件办案效率和质量。比如,和顺县检察院在办理开设赌场类案过程中,为查明案件事实,准确认定案件性质,及时提前介入,与公安机关召开联席会,就侦查思路、事实认定、证据收集、法律适用等进行研究沟通并提出10余条引导侦查意见。同时,鉴于此类案件涉案人数多、社会影响大,背后牵涉家庭和谐、社会稳定、子女升学就业等问题,秉持“办案就是办当事人人生”的执法司法理念,提请县委政法委组织召开公检法专题联席会研究类案处理问题并形成会议纪要,统一执法尺度,实现了案件办理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优化流程”保障“规范化”。在案件移送、监督立案、监督撤案、侦查活动监督等方面,健全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刑事案件协作配合流程,通过侦协办统一进行审核把关,依托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平台、公安机关警务综合平台两套系统实时进行案件登记、受理、流转等,畅通刑事案件移送通道。依托联席会议机制平台,进一步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做好捕前分流、认罪认罚、羁押必要性审查、非羁押监管跟踪监督、行刑反向衔接等问题的协商沟通工作,着力推进轻罪案件办理与社会治理体系有效衔接。

以精准履职为抓手 促进侦协办“实质化”运行

“畅通衔接”促进“实质化”。在监督案件线索排查、监督案件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听取意见、办案沟通配合中,进一步畅通衔接机制,采取电话联系、点对点沟通、面对面交流等线上、线下多种形式,采用提前介入、书面征求意见等方式,根据不同情况、违法轻重等选择不同的监督方式方法,畅通双方衔接沟通渠道,多元化、常态化、长效化履行好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职能,有效提升办案质效。比如,针对公安机关在侦查活动中存在的参加勘验检查的人员、见证人未在笔录中签字、盖章,勘验检查笔录不规范、不完整、不准确等违法行为,口头向侦查机关提出纠正意见并要求公安机关及时补正;对于在侦查活动中存在的勘验检查未制作笔录、具有现场勘验检查资格的侦查人员少于二人等重大违法情形,依法向公安机关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对于侦查活动中普遍存在的电子证据取证不规范、提请审查逮捕案件不注重收集社会危险性证据等问题,依法向公安机关发出检察建议。

“综合研判”促进“实质化”。工作中,进一步将“个案督办”与“类案研判”结合,既加强对个案的监督,对存在漏犯漏罪依法进行刑事法律监督,切实解决个案问题的同时,又重视总结研判发现个案背后的典型性、代表性问题,形成类案处理规则,从实质上解决类案办理疑难问题,深入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的实效作用。比如,在办理一起危险驾驶案件过程中,挖出该案背后敲诈勒索犯罪线索,和顺县检察院积极延伸法律监督触角,以此案为切入点,由点及面,对公安机关近年来办理的危险驾驶案件进行深入分析,排查类案中是否存在敲诈勒索等犯罪线索,针对公安机关在办理类案件中存在的侦查取证不及时、不规范等5个方面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制发类案检察建议,并与公安机关进行同堂培训,促进公安机关提升执法办案质效。

“释法说理”促进“实质化”。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过程中,特别是对不捕、不诉案件,积极通过适时介入、引导侦查、继续侦查、补充侦查、不捕、不诉理由说明、羁押必要性审查意见等方式,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进行监督和释法说理。对拟作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决定的案件,在不捕、不诉决定作出前,充分听取公安机关办案人员的意见,有效降低不捕、不诉复核、复议负面指标。坚持补充侦查工作在必要性的前提下开展,强化补充侦查提纲的说理以及补查提纲的完整性、可行性,打破办案环节壁垒,就补充证据及时与公安机关进行沟通,在办案期限内完善证据链条。通过刑事诉讼全流程、全环节释法说理,有效减少案件退查、不捕、不诉的复议复核,进一步提升工作的配合度和有效性,进一步提升办案质效。

以优化模式为抓手 助推侦协办“长效化”运转

“常驻+轮值模式”助推“长效化”。结合和顺县检察院实际情况,统筹侦查监督协作配合与常态化办案需求,确立“专职+轮职”派驻模式,抽调刑事检察部门专人作为主要负责人,统筹协调侦协办工作,刑事检察部门共五名员额检察官每周轮流到侦协办值班办公,做好案件信息共享、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监督线索梳理排查以及公检双方争议问题、待解决问题的收集整理和登记反馈工作,定期召开“碰头会”研究讨论相关问题,确定解决方案和措施。

“信息共享”助推“长效化”。加快数据交互建设,主动以务实、开放的态度提供检察、公安数据,实现双方案件信息实时化查询与共享,加强检察机关办案监督数据与公安机关办案数据的互联互通,双向打通“数据孤岛”,通过大数据赋能,促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长效化落实。

“协同办案”促进“长效化”。依托政法协同办案平台,尽力打通公、检、法、司案件信息流转和共享。在严格规范数据共享规则、保障办案信息安全的基础上,构建统一性、系统性的司法机关信息流转平台,努力实现所有案件信息在上下游司法机关之间畅通、便利流转,促进司法资源共享。

今后,和顺县检察院将进一步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通过与县公安局共同学习、会商和交流,不断深化认识,破除侦查监督是检察监督“独角戏”的思想藩篱,倡导形成公安执法监督与检察监督“大联合”共识,切实在健全机制、优化模式、精准履职上下功夫,助推侦协办规范化运作、实质化运行、长效化运转,实现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高质量发展。(刘梦芝)

[编辑:李炳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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