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遥县人民检察院 :公开听证促和解 八旬老人“法结”“心结”一起解_黄河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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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遥县人民检察院 :公开听证促和解 八旬老人“法结”“心结”一起解
2024-05-17 13:23:49    来源:黄河新闻网晋中频道

黄河新闻网晋中讯 “检察官,你们真的太费心了,还亲自将我们家老侯送回家,真是太感谢你们了……”2024年3月27日晚,平遥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将侯某安全护送到家后,侯某的老伴连声感谢道。

劳务纠纷 两次被驳

“明明就没有给我全部清账,为啥非要说全清了,我就是不服,我要申请检察监督。”在平遥县检察院接待室里,81岁的监督申请人侯某难掩心中的气愤与不平。考虑到侯某已年过八旬,检察官轻轻地扶他坐下,一边安抚他的情绪,一边耐心地听他讲述事情的来龙去脉。

2015年,白某雇佣侯某到其承建的小区看门,约定每月工资1300元,2018年5月双方结算时,白某尚欠侯某工资20480元,由白某给侯某出具欠条,后白某陆续给付侯某,直至2021年3月7日,白某给付侯某3000元,由侯某出具收条,载明:“今收到看门工资3000元,至今自己全部工资收到,已清账,工资全清。”

2022年7月28日,侯某将白某起诉至县法院,请求支付其工资6500元。同年12月21日,县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驳回侯某的诉讼请求。侯某不服,2023年3月8日,侯某向县法院申请再审,亦被裁定驳回。2024年1月12日,侯某不服,到县检察院申请监督。

精准核定 审慎决定

受理该案后,为了厘清事实、查明真相,检察官立即向法院调取了审判卷宗,全面查看了案件基本事实和证据材料,并带案下访,深入侯某家实地走访向其及家人了解相关情况,同时多次向其他当事人以及案件相关的证人询问当时情况。

检察官经调查发现,法院认定事实所依据的欠条、收条及现场视频均经过双方当庭质证,收条中有申请人亲笔签名及所书“工资全清”字样,且现场视频相互印证。现侯某所称白某还欠他6500元的劳务费没有任何书面材料予以证明,其暂时也没有其他证据可以举证。法院判决并无不当。 

对于办案检察官来讲,法院判决没有错,依法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的决定,无可厚非。但是每每想到一个耄耋老人一生辛勤耕作,晚年却因一场劳务纠纷陷入了困境,身体一落千丈,情绪一直难以纾解,虽然法院的判决已经落锤,但老人心中的不平未得到释放,矛盾未能化解,检察官心中就会泛起层层涟漪,倍感不安。办案检察官想正义不仅要在法理上站得住脚,更要在人情上说得过去,要将法、理、情融为一体,要实现“案结事了、事心双解”,要实质性解决好人民群众的实际问题和急难愁盼。于是,在作出最终决定之前,办案检察官决定从减少当事人讼累、化解矛盾纠纷的角度出发,对本案进行一次公开听证,尝试通过促成和解的方式,予以化解矛盾。

听证之声 融化“坚冰”

3月27日,平遥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公开听证。考虑该案需借助检察听证实现对审查结论释法说理以及当事人郁结情绪疏导等特殊需求,特别邀请了2名民事法律实践经验丰富的律师以及1名曾在申请人所在乡镇担任过多年调解工作的金牌调解员参加听证,确保理顺法律关系、案件争议以及证据事实,突出检察听证以听证促和解、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赢公信的作用和价值。

听证会上,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情,当事人各自陈述了自己的观点,听证员通过提问、评议和发表意见,从法律专业角度围绕案件事实、证据、法院裁判、法律适用等方面对当事人进行了释法说理,让申请人认识到法院裁判的正确性。但申请人坚持认为自己的权益未得到应有的保障,被申请人则坚持判决公正,无需额外补偿,双方的对峙,让案件陷入了僵局。检察官与听证员们从法理出发、从心理切入、与情理结合的方式,以“背靠背”方式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一对一沟通,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经过四个小时的听证,经过多轮协商,白某同意让步,双方同意和解。

和解之光 照亮心房

“方才解连环,又见结新愁”。双方又在具体给付数额以及给付方式上出现了分歧。申请人认为要多给付一些,当场结清。而被申请人则认为自己可以适当补偿,择日付清。为了帮助双方彻底解决该纠纷,听证员同意检察官所坚持的继续协调的意见,在检察官的推动下,最终双方在检察机关的主持下,在听证员的见证下,终于签订了和解协议,由白某适当补偿4500元给侯某,并当场给付。

“检察官是真为我着想,每次都是热情接待,耐心听我讲述,实实在在帮我解决问题,真是让我感动。”这一刻,侯某的眼中闪烁着感激的泪花,切切实实感受到了检察官是真正站在他的角度考虑问题。检察官的坚持,让这场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让侯某那饱经风霜的脸上终于露出了久违的笑容。这一刻是对法律温情的最好诠释。

“检察机关深入践行“枫桥经验”,坚持‘小案不小办’,在办案过程中依法能动履职、综合履职,积极促进民事和解,想方设法为老百姓解决急难愁盼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促进矛盾化解,真心值得点赞。”一名听证员说道。

夜行护安 守护如光

听证会后,侯某撤回了监督申请。经审查,撤回监督申请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根据《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第七十三条之规定,检察官当晚作出终结审查决定。

随着案件的圆满解决,天色渐黑,夜幕降临。想到了老人20余里偏远路程的归途,想到了夜幕下可能存在的人身财产风险,检察官没有选择着急结束忙忙碌碌了一天的工作,按捺住回去照顾嗷嗷待哺7个月婴儿的焦急,检察官专程将老人护送回家,告诉其和老伴不要再有任何顾虑,要好好安享晚年。

返程路上,案结事了,政和人安,美丽星空,一片安详,检察官心生向往,不禁感慨:“听证是要当好服务群众的贴心人,化解矛盾的热心人,释说法理的有心人。听证‘听’的是民声,‘证’的是情理,和解‘和’的是‘民心’,解的是‘法结’与‘心结’。以听证促和解,答出为民‘最优解’。”

检察官手里一件案,百姓心中一片天。对当事人而言,每一起案件都是大事;对检察机关而言,每一个“小案”的办理都彰显着检察智慧与检察情怀。要始终秉持“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的办案理念,与人民群众情同此心、将心比心,换位思考,切实当好服务群众的贴心人,化解矛盾的热心人,释法说理的有心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编辑:李炳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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